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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停车与人争吵后发病猝死,法院判对方无责,如何从法律角度解读这一案件?-因为停车吵架 被打死

2024-06-18 11:06:22TONY杂谈189

这个判决告诉我们,出门在外或邻里之间出现纠纷一定要控制好自己的情绪,避免与人发生不愉快。同时应该对自己的身体状况进行了解和自身预防。

结合本案,法院的判决有没有问题?没有!

男子停车与人争吵后发病猝死,法院判对方无责,如何从法律角度解读这一案件?-因为停车吵架 被打死

这个案件事实上是该男子与王某因停车问题产生争执,在争吵规程中,因为情激动等原因最终出现王某心脏病发作导致猝死这一结果。

那该男子是否应该对王某的死亡承担侵权赔偿责任呢?

从法院的审理认定来看:王某生前患有冠状动脉粥样硬化性心脏病,在未能控制自身情绪的情况下,诱发心脏病不幸死亡。虽然从时间上看,被告的劝阻行为与王某的死亡后果是先后发生的,但两者之间不存在法律上的因果关系,被告也没有侵害王某生命权的主观故意或过失。因此,被告不应对王某死亡承担侵权责任。

二中院的认定同样阐述了王某存在的不当行为而被告的免责理由,虽然鉴于王某本身的心脏病史,不排除其与荀某之间的口头争执可能成为心脏病发作的诱因条件。但考虑到王某不足四十岁,普通人难以预见与其发生口头争执可能导致其猝死的严重后果。反观王某,其明知自身有心脏病史,在日常生活中应尽量保持情绪稳定,但其因自身车辆停放问题与荀某争吵,情绪失控导致病发,自身存在过错。无法认定荀某对王某的死亡存在法律意义上的过错。

也就是说,通过两级法院审理,我们可以看出这个事件中,第一、他们的行为产生于停车纠纷;第二、他们之间的行为持续时间短;第三、劝阻行为和王某死亡不具有因果关系;第四、个人需要控制自己的情绪;第五、每个人需要了解自身存在的疾病情况。

当然这里面有一个极其重要的关注点,就是该男子吵架时间短且没有任何过激言论出现,否则很有可能会承担部分赔偿责任。

最后,不要和陌生人或他人吵架,因为我们不知道他人的身体状况,一旦出现问题,即使最终不承担责任,但是对自己而言也是苦不堪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