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看待“小车在路口遇到红灯停下,但阻挡了救护车75秒,被处以罚款200元、记3分处罚”这一事件?
我一直鼓励礼让,但我觉得这位女司机很无辜,换成是我也避不了。
我认为女司机不是不知道应当让行紧急车辆,而是没法让。
在事件中,女司机有三次面临抉择机会。
第一次:一开始在左车道正常行驶,眼见后方救护车鸣笛逼近,自然本能地想要向右侧避让,无奈又发现右车道白色SUV并未减速,仍死死紧跟公交车,根本不想让自己加塞。
女司机必须要在「待在左车道继续阻挡救护车」与「加塞失败发生自己全责的事故的风险」之间做一次选择。
第二次:右道白色SUV身后已空出身位(视频中无法断定后面是否有车快速逼近,假设没有),
女司机打亮右转灯试图向右避让。
但此时向右变道可能需要略微减速以确保更大的安全距离;但救护车鸣笛逼近,此时作出减速的决定本身就是违背本能的。另一方面,白轿车司机很明显地看到前方红灯,因此也会预判到公交车会在短时间内减速。
白色轿车司机必须要在「待在左车道继续阻挡救护车」与「变道不及,追尾白色SUV自己全责的事故风险」之间做一次选择。
第三次:白色轿车已经被红灯拦下,东侧往西方向车流为直行、左转绿灯,
注意,女司机右侧视线被公交车阻挡,如果有从右往左高速通过绿灯的车辆,女司机无法看见。
女司机必须要在「待在左车道继续阻挡救护车」与「闯红灯撞上横向的疾速驶过的的绿灯车辆的风险」之间做一次选择。
被处罚者:我们没法让。
处罚者:我不管,你们要深刻体会规则制定者的目的
被处罚者:他们的目的是想要我()
键盘侠:你的车为啥不能凭空消失?
引用,改编自@道法自然的回答。
原回答专业详细,建议移步观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