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键盘变成过山车:一个文字狂人的失控写作史

我的写作生涯始于小学三年级的看图写话。当时语文老师拿着我画满涂改液的作业本,用红钢笔圈出那个被涂成黑疙瘩的 “的” 字,语重心长地说:”你这不是写字,是给汉字打补丁。” 那时我还不懂,这种给文字打补丁的癖好,会像臭豆腐一样,让我在往后几十年里又爱又恨。

第一次体会到写作的魔力,是发现日记本能当 “背锅侠”。把考试作弊的愧疚、偷看同桌漫画的心虚全塞进去后,整个人轻盈得像根羽毛。直到某天老妈拿着我的日记本追打三条街,边跑边念:”妈妈做的红烧肉像鞋底… 你给我站住!” 原来文字这东西,既会替人保密,也会当庭翻供。

后来迷上写小说,总在深夜对着屏幕傻笑。有次写武侠小说,为了让主角中毒后更显悲壮,硬是让他连吐七口血。第二天上班脸色惨白,同事关切地问是不是胃出血,我脱口而出:”没事,昨天主角吐太多,我有点气血不足。” 从此获得 “办公室卧龙” 的美誉。

编辑第一次约稿时,我激动得把咖啡泼进主机。抱着冒烟的电脑蹲在楼道,突然顿悟:写作就像开盲盒,你永远不知道下一段会冒出金句还是废话。那篇稿子最后用手写完成,编辑打来电话时,我正对着 “未完待续” 四个字发呆,听筒里传来一声叹息:”你这不是写小说,是给读者出谜语。”

为了证明自己不是谜语人,我开始写散文。把楼下的流浪猫写成侠客,把小区的广场舞写成宫廷舞会,直到邻居大妈拿着报纸找上门:”小张,我跳的是《最炫民族风》,不是《霓裳羽衣舞》!” 原来文字太放飞,会被现实请去喝茶。

某次参加征文比赛,题目要求写家乡。我铆足劲把童年糗事全倒出来:偷摘王大爷的葡萄被狗追,在小河里摸鱼差点被冲走,结果拿了二等奖。颁奖时评委拍着我肩膀说:”你的家乡很热闹,就是王大爷家的狗有点费鞋。” 台下笑成一片,我突然明白,最动人的文字,往往带着泥土和狗爪印的味道。

写公众号的日子堪称大型翻车现场。精心排版的推文错把 “再接再厉” 写成 “再接再励”,评论区瞬间变成语文课堂。有次写美食测评,把 “外酥里嫩” 写成 “外嫩里酥”,被读者追着问是不是吃反了。最绝的是某次标题少打一个问号,被吐槽 “整篇文章都透着一股犹豫的气息”。原来文字这东西,多一笔少一划,都能让你在互联网社死。

去年尝试写剧本,为了体验生活去公园观察老头下棋。蹲了三天被误认为是间谍,直到掏出剧本大纲,大爷们才热情地给我当顾问。最后剧本里的下棋片段被剧组表扬 “有生活气息”,只有我知道,那里面藏着三个退休老干部的棋谱秘诀。

如今写东西仍像开过山车,时而顺畅到想给自己鼓掌,时而卡文到想把键盘吃掉。但每当收到读者留言,说某句话让他们笑出眼泪,或是想起某个被遗忘的瞬间,就觉得那些抓头发、啃笔头的夜晚都值了。毕竟写作这回事,本质上就是用文字搭过山车,你负责拧螺丝铺轨道,读者负责尖叫和欢笑。

昨天整理旧稿,翻到小学那本打满补丁的作业本。泛黄的纸页上,那个被涂成黑疙瘩的 “的” 字依然醒目。突然想起语文老师的话,原来这么多年,我还是在给文字打补丁,只是现在打的补丁,能让更多人看到了。窗外的月光落在键盘上,光标在文档里闪烁,像在催我继续这场永不停歇的修补游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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