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意修改包装生产日期 四川一食品加工小作坊被查-食品包装生产日期改动

2023-04-11 03:02:32

 

法治周刊四川讯(黎效验 通讯员 黄义强)春节将近,食品市场需求急剧增长,食品安全风险也随之升高,为及时防范化解食品安全风险,保障广大市民“舌尖上”的安全,通川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扎实推进“春雷行动2020”之食品经营安全执法行动,开展食品安全源头治理,深入生产企业开展食品安全大检查。

2019年12月31日,通川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对一米豆腐加工小作坊日常检查时发现,现场有工人利用日期打码机给包装好的米豆腐打印生产日期为2020年1月1日,而实际生产日期为2019年12月31日,执法人员立即照相固定现场证据,责令加工点负责人立即停止加工经营活动,并依法查封扣押涉案米豆腐,目前,该案正在进一步调查处理中。

在此,通川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提醒广大消费者在选购米豆腐要做到“三个注意”:

1、要注意留凭证:建议在证照齐全的商场购买,并留存购物凭证;避免购买腐败变质、颜色或味道异常、超过保质期、无保质期或来源不明的食品,购买后要按月饼的标签标注贮存条件进行保存。

2、要注意看包装:米豆腐包装上应明示生产企业全称和详细地址、产品执行标准号、卫生许可证号、配料表和净含量以及生产日期和保质期。消费者在挑选月饼时,不要购买“三无”(无厂名、厂址、生产日期)月饼。

3、网购米豆腐注意安全:米豆腐的保质期有限,消费者在网上购买现做现卖的米豆腐时,要与商家确认其保质期,更需要确定邮寄时间,以防过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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