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恒铭达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选举第三届董事会董事长、 副董事长、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 第三届监事会主席以及聘任高级 管理人员、证券事务代表、 审计部负责人的公告

2023-05-06 02:19:59

 

原标题:苏州恒铭达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选举第三届董事会董事长、 副董事长、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 第三届监事会主席以及聘任高级 管理人员、证券事务代表、 审计部负责人的公告

(上接B81版)

销售;橡胶制品销售;石墨及碳素制品销售;新型膜材料销售;海绵制品销售;密封用填料销售;密封件销售;非电力家用器具销售;机械电气设备销售;机械设备销售;专用设备制造(不含许可类专业设备制造);光通信设备销售;电气设备销售;新能源原动设备销售;智能基础制造装备销售;汽车零配件零售;电子产品销售;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2、出资方式及股权结构

3、企业类型:合资公司

4、与公司关系:系公司控股子公司

三、 交易对方介绍

1、公司名称:中科欧华(北京)科技有限公司

2、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阜通东大街6号院5号楼7层805

3、注册资本:200万元人民币

4、经营范围:一般项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信息技术咨询服务;企业管理咨询;组织文化艺术交流活动;会议及展览服务;企业形象策划;社会经济咨询服务;市场营销策划。(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5、中科欧华的实际控制人为代同顺,持有中科欧华90%的股份。中科欧华、代同顺与公司及子公司、公司控股股东、董监高之间均不存在关联关系。

四、 对外投资的目的、存在的风险和对公司的影响

1、 对外投资比例变更的目的及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对外投资变更子公司北京恒铭达电子科技有限公司的股权,能够进一步提升公司的产能储备,为公司未来可持续发展提供项目储备,进一步提升公司的影响力和综合竞争力。

本次投资资金全部来源于公司自有资金,符合公司的战略发展方向,不会对公司的生产经营产生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2、 存在的风险

本次对外投资可能会受到宏观经济政策、市场需求变化等因素的影响,控股子公司设立后存在一定的经营风险和管理风险,投资收益具有不确定性。为此,公司将强化和实施有效的内部控制和风险防范机制,积极预防和降低相关风险。

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五、 备查文件

《苏州恒铭达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董事会

2023年3月14日

证券代码:002947 证券简称:恒铭达 公告编号:2023-044

苏州恒铭达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苏州恒铭达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3月9日召开了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审议通过了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的相关议案,选举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成员及非职工代表监事,结合公司于2023年2月21日召开的2023年第一次职工代表大会选举出的职工代表监事情况,现将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及监事会的选举情况公告如下:

一、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组成情况

根据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以及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选举结果,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由12名董事组成,其中非独立董事8名,独立董事4名,任期三年;公司第三届董事会下设审计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提名委员会、战略委员会四个专门委员会,任期与第三届董事会相同。以上具体名单如下:

(一) 董事长:荆世平先生

(二) 副董事长:荆京平女士、夏琛女士

(三) 董事会成员:荆世平先生、荆天平先生、荆京平女士、夏琛女士、陈荆怡女士、齐军先生、吴之星先生、朱小华女士、毛基业先生(独立董事)、何蔚宏女士(独立董事)、于国庆先生(独立董事)、王涛先生(独立董事)

(四) 董事会专门委员会:

1. 审计委员会:于国庆(主任委员)、荆京平、荆世平、毛基业、王涛

2.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毛基业(主任委员)、王涛、荆世平

3. 提名委员会:何蔚宏(主任委员)、荆世平、毛基业

4. 战略委员会:荆世平(主任委员)、荆天平、何蔚宏

二、 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组成情况

根据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2023年第一次职工代表大会以及第三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选举结果,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由3名监事组成,其中职工代表监事1名,非职工代表监事2名,任期三年。以上具体名单如下:

(一) 监事会主席:黄淮明先生

(二) 监事会成员:黄淮明先生、薛剑先生、邹兵先生(职工代表监事)

三、 公司聘任高级管理人员、证券事务代表及审计部负责人情况

(一) 根据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聘任高级管理人员、证券事务代表及审计部负责人:

1. 总经理:荆天平

2. 副总经理:荆京平女士、夏琛女士、齐军先生、荆江先生、许瑚益先生

3. 财务负责人:吴之星先生

4. 董事会秘书:荆京平女士

5. 证券事务代表:王昊璐女士

董事会秘书及证券事务代表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昆山市巴城镇石牌塔基路1568号

联系电话:0512-57655668

传真:0512-36828275

电子邮箱:hmd_zq@hengmingdaks.com

6. 审计部负责人:朱小华女士

上述聘任人员中的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已经公司提名委员会核查通过,均符合法律、法规所规定的上市公司高管任职资格,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等规定的不得担任上市公司高管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并且尚未解除的情况,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是失信被执行人。公司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董事人数总计不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其中,荆京平女士持有深圳证券交易所董事会秘书资格证,其任职资格已经深圳证券交易所事先审核。

上述人员简历见附件。

(二) 第二届董事会聘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届满离任情况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徐彩英女士、曹征先生在第二届董事会任期届满后,不再担任公司独立董事及相应的专门委员会委员职务,不在公司担任其他职务;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副总经理马原先生在任期届满后不再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职务,离任后仍在公司担任其他职务。在任职期间,徐彩英女士、曹征先生、马原先生恪尽职守、勤勉尽责,对公司的规范治理、健康运作及稳步发展发挥了积极作用。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徐彩英女士、曹征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马原先生直接持有公司108,160股。

公司对徐彩英女士、曹征先生、马原先生为公司发展所做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四、 应履行的审议程序

(一)董事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审议并通过了本次董事长及副董事长选举、专门委员会成员及主任委员选举、聘任高级管理人员、证券事务代表以及审计部负责人的相关事项,详见公司于2023年3月16日披露的《苏州恒铭达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29)。

(二)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审议并选举产生了主任委员,其中,审计委员会向董事会提名朱小华女士为公司审计部负责人并得到董事会批准通过。

(三)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对本次董事长选举、专门委员会成员及主任委员选举、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相关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详见公司于2023年3月16日披露的《苏州恒铭达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四)监事会意见

公司监事会审议并通过本次监事会主席选举事项,详见公司于2023年3月16日披露的《苏州恒铭达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30)。

五、 备查文件

(一) 《苏州恒铭达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二) 《苏州恒铭达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一次职工代表大会决议》

特此公告。

苏州恒铭达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3月14日

附件:

荆世平先生:1969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工商管理硕士学位。曾任职于香港大生公司、深圳市宝安区恒铭达包装印刷厂;1999年10月至2017年7月任昆山恒铭达包装材料有限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2002年7月至2015年7月任恒铭达包装材料(深圳)有限公司董事长、总经理;2006年11月至2016年3月任恒铭达包装材料(惠州)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自2011年7月至2017年2月,负责苏州恒铭达电子科技有限公司战略决策、技术研发及市场开拓等重大经营决策事务;2017年2月至今,担任苏州恒铭达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

荆世平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票68,764,513股;现任公司董事、总经理荆天平先生为荆世平先生之弟;现任公司董事、副总经理的夏琛女士为荆世平先生之弟妻;现任公司董事、董事会秘书、副总经理荆京平女士为荆世平先生之姊;现任公司副总经理荆江先生为荆世平先生之弟。

荆世平先生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或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三次以上通报批评,未发生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况,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

黄淮明先生:1979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曾任职于汇侨电子(昆山)有限公司;2006年6月至2015年5月任富瑞精密组件(昆山)有限公司系统规划师;2015年6月至2017年2月任苏州恒铭达电子科技有限公司资讯部副经理;2017年2月至今任苏州恒铭达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主席、资讯部副经理。

黄淮明先生未直接持有公司股份,与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

黄淮明先生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 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或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三次以上通报批评,未发生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况,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监事的情形。

荆京平女士:1967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博士学历。2006年11月至2016年3月任恒铭达包装材料(惠州)有限公司董事长;2016年3月至2017年8月任恒铭达包装材料(惠州)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总经理;2014年7月至今任惠州恒铭达电子科技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总经理;2017年2月至2020年2月任苏州恒铭达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董事会董事、董事会秘书;2020年2月至2023年3月任苏州恒铭达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董事、董事会秘书、副总经理;2020年9月至今任深圳市华阳通机电有限公司董事长;2020年9月至今任深圳市鹏浩达科技有限公司执行董事;2020年10月至今任深圳迎生医疗科技有限公司监事;2020年11月至今任深圳恒铭达新技术研究院有限公司总经理;2021年4月至今任惠州华阳通机电有限公司董事长;2021年5月至今任恒铭达包装材料(惠州)有限公司执行董事;2023年3月至今任苏州恒铭达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副董事长、董事会秘书、副总经理。

荆京平女士持有公司股票7,704,242股;现任公司董事长的荆世平先生(持股超过5%)为荆京平女士之弟;现任公司董事、总经理的荆天平先生为荆京平女士之弟;现任公司董事、副总经理的夏琛女士为荆京平女士之弟妻;现任公司副总经理的荆江先生为荆京平女士之弟。

荆京平女士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或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三次以上通报批评,未发生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况,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

夏琛女士:1977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工商管理硕士学位。曾任职于上海正峰工业有限公司、昆山恒铭达包装材料有限公司;2011年7月至2017年2月任苏州恒铭达电子科技有限公司监事;2017年2月至2020年2月任苏州恒铭达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2020年2月至2023年3月任公司董事、副总经理。2023年3月至今任苏州恒铭达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副董事长、副总经理。

夏琛女士持有公司股票10,526,750股;现任公司董事、总经理的荆天平先生为夏琛女士之丈夫;现任公司董事长的荆世平先生(持股超过 5%)为夏琛女士丈夫之兄;现任公司董事、董事会 秘书、副总经理的荆京平女士为夏琛女士丈夫之姊,现任公司副总经理的荆江先生为夏琛女士丈夫之弟。

夏琛女士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或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三次以上通报批评,未发生因涉嫌犯罪 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况,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

荆天平先生:1971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高中学历。曾任职于香港大生公司、深圳市宝安区恒铭达包装印刷厂;2003年4月至2017年7月任昆山恒铭达包装材料有限公司 董事;2017年7月至2017年8月任昆山恒铭达包装材料有限公司执行董事;2011年7月至2017年2月任苏州恒铭达电子科技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总经理;2017年2月至今任苏州恒铭达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

荆天平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现任公司董事长的荆世平先生(持股超过5%)为荆天平先生之兄;现任公司董事、副总经理的夏琛女士为荆天平先生之妻;现任公司董事、董事会秘书、副总经理的荆京平女士为荆天平先生之姊,现任公司副总经理的荆江先生为荆天平先生之弟。

荆天平先生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 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或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三次以上通报批评,未发生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况,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

荆江先生:1977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专科学历,EMBA。曾任职于淮安世昌达科技印刷有限公司;2002年10月至2015年7月任恒铭达包装材料(深圳)有限公司董事;2012年12月至2017年7月任昆山市中科研发中心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总经理;2017年7月至2017年8月任昆山市中科研发中心有限公司董事;2011年7月至2017年2月任职于苏州恒铭达电子科技有限公司;2017年2月至今任苏州恒铭达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2022年6月至今任北京恒铭达电子科技有限公司执行董事。

荆江先生持有公司2,433,655股;现任公司董事长的荆世平先生(持股超过5%)为荆江先生之兄,现任公司董事、总经理的荆天平先生为荆江先生之兄,现任公司董事、副董事长的夏琛女士为荆江先生之兄嫂,现任公司董事、副董事长荆京平女士为荆江先生之姊。荆江先生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

许瑚益先生:1967年出生,新加坡籍,本科学历。曾任职于英特尔、富士康;2012年1月至2013年8月任NXP Semiconductor Singapore供应链管理高级经理;2013年8月至2015年8月任Singapore Ophir Ltd生产顾问;2015年8月至2016年11月任深圳市思榕科技有限公司副总经理;2017年1月至2017年2月任苏州恒铭达电子科技有限公司副总经理,2017年2月至今任苏州恒铭达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许瑚益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

许瑚益先生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

齐军先生:1980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专科学历。曾任职于富士康(昆山)电脑接插件有限公司、昆山博美柯供应链有限公司;2012年2月至2017年2月任职于苏州恒铭达电子科技有限公司;2012年12月至2017年7月任昆山市中科研发中心有限公司监事;2017年2月至今任恒铭达董事、副总经理。

齐军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票558,580股;与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

齐军先生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或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三次以上通报批评,未发生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况,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

吴之星先生:1977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注册会计师,注册税务师。曾任职于山东双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财务部,2007年11月至2017年2月历任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高级审计员、高级执行经理、高级经理、普通合伙人,2017年3月至2018年4月任苏州欣雅思信息科技有限公司副总经理,2018年5月至2020年2月任苏州恒铭达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2020年2月至今任公司财务负责人;2020年9月至今任深圳市华阳通机电有限公司董事;2021年4月至今任惠州华阳通机电有限公司董事;2023年3月至今任苏州恒铭达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财务负责人。

吴之星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票508,450股;与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

吴之星先生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或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三次以上通报批评,未发生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况,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

王昊璐女士:1992年11月出生,硕士学历,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曾就职于南凌科 技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2022年5月至今任本公司证券事务代表。

王昊璐女士未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票,与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

王昊璐女士持有深圳证券交易所董事会秘书资格证,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朱小华女士:1977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曾任职于富士康(昆山)电脑接插件有限公司;2014年8月至2017年2月在苏州恒铭达电子科技有限公司经管部任职;2017年2月至今任苏州恒铭达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2017年5月至今任苏州恒铭达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审计部负责人。

朱小华女士直接持有公司股票8,450股;与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

朱小华女士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或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三次以上通报批评,未发生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况,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

证券代码: 0002947 证券简称:恒铭达 公告编号: 2023-045

苏州恒铭达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苏州恒铭达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以下简称“财政部”)颁布的《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5号〉的通知》(财会〔2021〕35号,以下简称“《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5号》”)以及《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的通知》(财会〔2022〕31号),以下简称“《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的要求变更会计政策,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不会对公司当期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

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一) 变更原因及变更日期

1、根据2021年12月30日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5号》规定,关于企业将固定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或者研发过程中产出的产品或副产品对外销售的会计处理”、“关于亏损合同的判断”内容自2022年1月1日起施行。根据上述文件的要求,公司对会计政策予以相应的变更,自规定之日起开始执行。

2、根据2022年11月30日,财政部颁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规定,“关于单项交易产生的资产和负债相关的递延所得税不适用初始确认豁免的会计处理”内容自2023年1月1日起施行;“关于发行方分类为权益工具的金融工具相关股利的所得税影响的会计处理”、“关于企业将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修改为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的会计处理”内容自公布之日起施行。根据上述文件的要求,公司对会计政策予以相应的变更,自规定之日起开始执行。

(二) 变更前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一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将按照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5号》、《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要求执行。除上述政策变更外,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一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内容

(一)根据《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5号》的要求,会计政策变更的主要内容如下:

1、关于企业将固定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或者研发过程中产出的产品或副产品对外销售的会计处理

企业将固定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或者研发过程中产出的产品或副产品对外销售的(以下统称“试运行销售”),应当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一收入》《企业会计准则第1号一存货》等规定,对试运行销售相关的收入和成本分别进行会计处理,计入当期损益,不应将试运行销售相关收入抵销相关成本后的净额冲减固定资产成本或者研发支出。试运行产出的有关产品或副产品在对外销售前,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1号一存货》规定的应当确认为存货,符合其他相关企业会计准则中有关资产确认条件的应当确认为相关资产。测试固定资产可否正常运转而发生的支出属于固定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的必要支出,应当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4号一固定资产》的有关规定,计入该固定资产成本。

2、关于亏损合同的判断

《企业会计准则第13号一或有事项》规定,亏损合同,是指履行合同义务不可避免会发生的成本超过预期经济利益的合同。其中,“履行合同义务不可避免会发生的成本”应当反映退出该合同的最低净成本,即履行该合同的成本与未能履行该合同而发生的补偿或处罚两者之间的较低者。企业履行该合同的成本包括履行合同的增量成本和与履行合同直接相关的其他成本的分摊金额。其中,履行合同的增量成本包括直接人工、直接材料等;与履行合同直接相关的其他成本的分摊金额包括用于履行合同的固定资产的折旧费用分摊金额等。

(二)根据《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的要求,会计政策变更的主要内容如下:

1、关于单项交易产生的资产和负债相关的递延所得税不适用初始确认豁免的会计处理

对于不是企业合并、交易发生时既不影响会计利润也不影响应纳税所得额 (或可抵扣亏损)、且初始确认的资产和负债导致产生等额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和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单项交易(包括承租人在租赁期开始日初始确认租赁负债并计入使用权资产的租赁交易,以及因固定资产等存在弃置义务而确认预计负债并计入相关资产成本的交易等,以下简称适用本解释的单项交易),不适用《企业会计准则第18号一所得税》第十一条(二)、第十三条关于豁免初始确认递延所得税负债和递延所得税资产的规定。企业对该交易因资产和负债的初始确认所产生的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和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应当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8号一所得税》等有关规定,在交易发生时分别确认相应的递延所得税负债和递延所得税资产。

2、关于发行方分类为权益工具的金融工具相关股利的所得税影响的会计处理

对于企业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一金融工具列报》等规定分类为权益工具的金融工具(如分类为权益工具的永续债等),相关股利支出按照税收政策相关规定在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的,企业应当在确认应付股利时,确认与股利相关的所得税影响。该股利的所得税影响通常与过去产生可供分配利润的交易或事项更为直接相关,企业应当按照与过去产生可供分配利润的交易或事项时所采用的会计处理相一致的方式,将股利的所得税影响计入当期损益或所有者权益项目 (含其他综合收益项目)。对于所分配的利润来源于以前产生损益的交易或事项,该股利的所得税影响应当计入当期损益;对于所分配的利润来源于以前确认在所有者权益中的交易或事项,该股利的所得税影响应当计入所有者权益项目。

3、关于企业将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修改为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的会计处理

企业修改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协议中的条款和条件,使其成为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的,在修改日,企业应当按照所授予权益工具当日的公允价值计量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将已取得的服务计入资本公积,同时终止确认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在修改日已确认的负债,两者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上述规定同样适用于修改发生在等待期结束后的情形。如果由于修改延长或缩短了等待期,企业应当按照修改后的等待期进行上述会计处理(无需考虑不利修改的有关会计处理规定)。如果企业取消一项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授予一项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并在授予权益工具日认定其是用来替代已取消的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因未满足可行权条件而被取消的除外)的,适用本解释的上述规定。

三、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相关规定和要求进行的政策变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更能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当期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不涉及以前年度的追溯调整,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特此公告。

苏州恒铭达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3月14日

证券代码:002947 证券简称:恒铭达 公告编号:2023-031

苏州恒铭达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苏州恒铭达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2年12月31日母公司及合并的资产负债表、2022年度母公司及合并的利润表、2022年度母公司及合并的现金流量表、2022年度母公司及合并的所有者权益变动表及相关报表附注已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并出具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一、主要财务数据和指标

2022年,由于受到地缘政治风险等因素的影响,全球消费电子行业市场需求出现疲软,面对复杂变幻的市场形势,公司积极推进业务优化,强化公司核心产品的技术能力,不断提升产品品质和服务水平,向高端产业链延伸。同时拓展通信、新能源等领域的新业务,在过去一年营业收入及净利润保持了良好的增长态势。

公司于报告期内实现营业总收入154,775.92万元,同比增长36.95%;实现营业利润23,227.25万元,同比增长426.43%;实现利润总额22,966.19万元,同比增长429.97%;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9,303.29万元,同比增长517.43%;实现基本每股收益0.84元,同比增长500.00%;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较同期增长8.72%。

报告期内,公司经营稳健,财务状况良好。公司实现总资产249,019.07万元,同比增长13.44%;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所有者权益 185,343.58万元,同比增长8.35%。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如下:

二、资产构成情况分析

2022年末资产总额为2,490,190,674.68元,较期初余额增长13.44%,其中流动资产较期初余额增长10.06%,非流动资产较期初余额增长26.07%,各项目增减变动主要原因如下:

1、 应收账款较期初增加,主要系销售收入增长带来的应收款项增长所致;

2、 交易性金融资产较期初增加,主要系利用闲置资金理财增加所致;

3、 应收款项融资较期初增加,主要系收到客户银行承兑汇票增加所致;

4、 存货较期初增长,主要系公司为了满足日益增长的订单需求积极备货所致;

5、 其他流动资产较期初减少, 主要系本期公司利用闲置资金进行保本理财的部分列示为交易性金融资产核算所致;

6、 固定资产较期初增长,主要系本期增大设备投资所致;

7、 在建工程较期初增长,主要系本期厂房工程增加所致;

8、 使用权资产较期初增长,主要系本期增加厂房租赁所致;

三、负债及所有者权益构成情况分析

2022年末负债总额625,026,985.93元,较期初余额增长32.30%,股东权益合计1,865,163,688.75元,较期初余额增加8.27%。各项目增减变动主要原因如下:

1、 短期借款较期初减少,主要系控股子公司归还借款所致;

2、 应付账款较期初增长,主要系本期伴随业务增长带来应付货款增长所致;

3、 应付职工薪酬较期初增长,主要系本期职工薪酬及员工辞退福利增长所致;

4、 其他应付款较期初增长 ,主要系本期员工股权激励增加所致;

5、 租赁负债较期初增长 ,主要系本期增加厂房租赁所致;

6、 股本较期初变动,资本公积较期初变动,主要系本期资本公积转增股本以及增加员工股权激励所致;

7、 盈余公积较期初增长,主要系本期计提法定盈余公积所致。

四、利润表分析

2022年度实现归母净利润193,032,929.60元,较上期同比增长517.43%,各项目增减变动主要原因如下:

1、 营业收入本期较上期同比增长,主要系本期销售收入较上期增长所致;

2、 营业成本本期较上期同比增长,主要系本期销售收入较上期增长,成本同步上升所致;

3、 销售费用本期较上期同比增长,主要系本期职工薪酬及业务招待费增长所致;

4、 研发费用本期较上期同比增长,主要系本期公司持续加大研发投入所致

5、 财务费用本期较上期同比减少,主要系本期外币汇率波动影响所致;

6、 投资收益本期比上期同比减少,主要系本期进行现金管理收益减少所致;

7、 营业外支出本期较上期同比增长,主要系非流动资产报废损失增加所致。

五、现金流量表分析

2022年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为-72,335,493.00元,各项目主要增减变化如下:

1、 本期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较上年同期增长,主要原因系公司本期销售收入增长,应收款项到期收回所致;

2、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同比变动,主要系本期现金理财净收入变动所致;

3、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同比减少,主要原因系上年同期向特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普通股所致。

苏州恒铭达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3月14日

证券代码:002947 证券简称:恒铭达 公告编号:2023-029

苏州恒铭达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 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苏州恒铭达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于2023年3月14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董事会会议通知已于2023年3月4日发出。会议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并进行表决,由董事长荆世平先生主持,应该参加表决的董事12人,实际参加表决的董事12人。全体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 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 审议《2022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

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所载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董事会一致通过并同意对外报出《2022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具体内容详见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12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 审议《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公司《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所载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董事会一致通过并同意对外报出《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12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 审议《2022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公司《2022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所载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董事会一致通过并同意对外报出《2022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12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四) 审议《2022年度内部控制规则落实自查表》的议案

公司《2022年度内部控制规则落实自查表》所载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董事会一致通过并同意对外报出《2022年度内部控制规则落实自查表》。

具体内容详见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12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五) 审议《关于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董事会认为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业绩成果及股东权益,同意将此预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12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六) 审议《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公司《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所载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董事会一致通过并同意对外报出《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12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七) 审议《2022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2022年,公司董事会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等规章制度进行公司治理工作,公司《2022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真实准确地反映了报告期内相关工作的进展及成果,董事会一致通过并同意对外报出《2022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12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八) 审议《2022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的议案

董事会认为徐彩英女士、曹征先生、毛基业先生及胡友春先生分别提交的《2022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真实反映了2022年公司独立董事的实际工作情况,董事会一致通过并同意对外报出《2022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12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九) 审议《2022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的议案

2022年期间,公司总经理及管理层良好地执行了董事会、股东大会的各项决议,经审议,公司董事会一致认为《2022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客观真实地总结了公司总经理2022年度工作情况。

表决结果:12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十) 审议《关于2023年度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对外报出并向股东大会报送2023年度公司董监高薪酬方案。

具体内容详见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12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一) 审议《关于确认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和预计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公司于2022年间发生的关联交易系基于公司业务需要开展,具有必要性,未超过经审议的预计交易金额。董事会确认该等关联交易定价公允,不存在影响公司独立性的情形,并预计公司2023年度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不超过1,730.00万元。

具体内容详见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董事长荆世平先生、董事荆京平女士、董事荆天平先生、董事夏琛女士、董事陈荆怡女士作为关联方回避表决。

(十二) 审议《关于续聘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审计从业资格,拥有多年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能够满足公司财务审计工作要求,董事会同意继续聘任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

具体内容详见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12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三) 审议《关于公司及子公司2023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同意公司及子公司于2023年度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不超过10亿元人民币的综合授信,授信期限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授信期限内授信额度可循环使用。

具体内容详见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12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四) 审议《关于召开2022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定于2023年4月6日以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2022年度股东大会。

具体内容详见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12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十五) 审议《关于对外投资子公司比例变更的议案》

同意公司将子公司北京恒铭达电子科技有限公司的持股比例变更为60%。

具体内容详见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12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十六) 审议《关于选举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长、副董事长的议案》

选举荆世平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长,选举荆京平女士、夏琛女士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副董事长,任期为三年,自本次会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时止。

具体内容详见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12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十七) 《关于选举公司第三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1、选举荆世平先生、荆天平先生、何蔚宏女士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委员,主任委员(召集人)由荆世平先生担任;

2、选举何蔚宏女士、荆世平先生、毛基业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委员,主任委员(召集人)由何蔚宏女士担任;

3、选举于国庆先生、荆京平女士、荆世平先生、毛基业先生、王涛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主任委员(召集人)由于国庆先生担任;

4、选举毛基业先生、王涛先生、荆世平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主任委员(召集人)由毛基业先生担任。

上述人员任期均为三年,自本次会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时止。

具体内容详见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12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十八) 《关于聘任公司总经理的议案》

同意聘任荆天平先生为公司总经理,任期与第三届董事会相同。

具体内容详见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12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十九) 《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

同意聘任荆京平女士、夏琛女士、齐军先生、荆江先生、许瑚益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任期与第三届董事会相同。

具体内容详见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12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十) 《关于聘任公司财务负责人的议案》

同意聘任吴之星先生为公司财务负责人,任期与第三届董事会相同。

具体内容详见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12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十一) 《关于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议案》

同意聘任荆京平女士为公司董事会秘书,任期与第三届董事会相同。

具体内容详见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12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十二) 《关于聘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

同意聘任王昊璐女士为公司证券事务代表,任期与第三届董事会相同。

具体内容详见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12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十三) 《关于聘任公司审计部负责人的议案》

同意聘任朱小华女士为公司审计部负责人,任期与第三届董事会相同。

具体内容详见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12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苏州恒铭达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3月14日

证券代码:002947 证券简称:恒铭达 公告编号:2023-042

苏州恒铭达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2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苏州恒铭达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决定于2023年4月6日召开2022年度股东大会,现将本次会议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召开股东大会的基本情况

(一) 会议届次:2022年度股东大会

(二) 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三) 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会议的召集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交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等的规定。

(四) 会议召开时间:

1. 现场会议时间:2023年4月6日(星期四)14:30

2. 网络投票时间: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3年4月6日上午9:15一9:25,9:30一11:30和13:00一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3年4月6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的任意时间。

(五) 现场会议地点:江苏省昆山市巴城镇石牌塔基路1568号,苏州恒铭达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办公楼一楼会议室。

(六) 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1. 现场投票:股东本人出席现场会议或者通过《授权委托书》(格式见附件一)委托他人出席现场会议;

2. 网络投票: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上述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3. 公司股东应选择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进行表决,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如果网络投票中重复投票,也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七) 股权登记日:2023年3月31日(星期五)

(八) 出席对象:

1. 截至股权登记日(2023年3月31日)下午15:00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授权委托书》格式见附件一);

2.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 公司聘请的股东大会见证律师;

4. 公司邀请列席会议的嘉宾。

二、 会议审议事项

(一) 提案编码

(二) 特别说明

1.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3月16日于指定媒体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2. 上述议案 11,12,13,14,15,16,17,18,19为特别表决议案,即需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含)同意。

3. 根据《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的要求,股东大会审议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时,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应当单独计票,并及时公开披露。本次股东大会采用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并披露计票结果。

三、 现场会议登记方法

(一) 登记方式:现场登记、通过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

1. 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以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和法人证券账户卡进行登记;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代理人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法人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2. 自然人股东应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人的,应持代理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委托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3. 异地股东可采用信函、邮件或传真的方式登记,相关资料须在2023年4月4日16:00前送达公司证券部,并进行电话确认;本次股东大会不接受电话登记。

4. 登记时间:2023年4月4日上午9:30-11:30,下午14:00-16:00。

5. 登记及信函邮寄地点:

通讯地址:江苏省昆山市巴城镇石牌塔基路1568号,苏州恒铭达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如邮寄信函,请在信函上注明“股东大会”字样,

邮件地址:hmd_zq@hengmingdaks.com

6. 会议联系方式

联 系 人:荆京平

联系电话:0512-57655668

传 真:0512-36828275

联系地址:昆山市巴城镇石牌塔基路1568号

7. 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和股东代理人请务必携带相关证件原件于会前半小时到会场办理登

记手续。

8. 会期预计半天,出席现场会议股东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四、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网址:http://wltp.cninfo.com.cn)向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通过网络投票平台参加网络投票。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二。

五、 备查文件

(一) 《苏州恒铭达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二) 《苏州恒铭达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六、 附件

附件一:《授权委托书》

附件二: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苏州恒铭达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3月14日

附件一:

授权委托书

苏州恒铭达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__________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单位出席苏州恒铭达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对以下议案以投票方式代为行使表决权。本人/本单位对本次会议表决事项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可代为行使表决权,其行使表决权的后果均为本人/本单位承担。

委托人对下述议案表决如下:

注:

1. 本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件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为有效,经委托人签章后有效。委托人为个人的应签名;委托人为法人的应盖法人公章。

2. 本授权委托书的有效期限为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起,至该次股东大会会议结束之日止。

3. 委托人对受托人的指示,以在“同意”、“反对”、“弃权”下面的方框中打“√” 为准,对同一审议事项不得有两项或两项以上的指示。

4. 如果委托人对某一审议事项的表决意见未作具体指示或者对同一审议事项有两项或两项以上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思决定对该事项进行投票表决。

委托人(自然人):

姓名:

身份证号码:

股东账号:

持股数量:

(下转B83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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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恒铭达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选举第三届董事会董事长、 副董事长、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 第三届监事会主席以及聘任高级 管理人员、证券事务代表、 审计部负责人的公告 2023-03-16

责任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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