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优化中心城区货运车辆限行政策的通告

2023-05-08 03:02:26

 

  

  关于进一步优化中心城区

  货运车辆限行政策的通告

  为进一步深化公安交管“放管服”改革,更好保障物流畅通、服务经济社会发展,根据公安部《关于进一步便利货车在城市道路通行的通知》(公交管〔2022〕299号)文件要求,结合我市实际,现将部分货运车辆限行政策优化事项通告如下:

  一、车辆类型

  中型厢式货车(黄牌);轻型货车、微型货车(蓝牌);轻型、微型专项作业车(蓝牌)。以上车型不含危险化学品运输车。

  二、禁行区域和路段

  雨山路以北(含)、红旗路以东(含)、慈湖河路以西(含)、湖北路以南(含),由上述道路围合的区域;以及解放路、花山路全线。

  三、禁行时间

  除7:00至8:30、17:00至18:30高峰时段外,其余时间均可正常通行。

  四、通行证办理

  对因生产、生活需要,确实需要在交通高峰时段进入禁区通行的货运车辆,可以利用“交管12123”APP办理电子通行证(码)或至各路面交警大队办理《禁区临时通行证》。

  五、法律责任

  本通告规定的货运车辆规格术语以车辆行驶证载明内容为准,对违反本通告规定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规定予以处罚。

  本通告自2023年4月1日起施行。

  马鞍山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

  2023年3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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