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开展优化营商环境 “5+2+N”专项行动
本文转自:中国改革报
本报讯 刘珊珊 记者成静报道 3月23日,河北省政府新闻办召开“河北省积极优化营商环境 助力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新闻发布会。
河北省发展改革委党组成员、副主任段占东在新闻发布会上表示,河北在全省开展优化营商环境专项行动,为服务企业再发力,集中力量实施市场环境、政务环境、要素环境、法治环境、信用环境五大环境提升工程,围绕重点领域、重点区域开展专项整治和创新试点。具体概括为“5+2+N”。
“5”是五大环境。一是建设公平有序的市场环境。着眼于深度融入全国统一大市场,进一步放宽市场准入,开展市场准入效能评估,深化“一照多址”“一证多址”等改革,健全企业迁移、歇业制度,加强反垄断和反不正当竞争,完善常态化财政资金直达机制,加强惠企政策末端落实监督检查。
二是建设高效便捷的政务环境。着眼于更好服务企业全生命周期发展需求,进一步精简行政审批事项,推行证明事项和行政许可事项“告知承诺制”改革,推动企业开办、涉企不动产登记和新少儿出生、公民身后等事项“一件事一次办”。深化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推进社会投资项目“用地清单制”改革。深化税务“精细服务”,实现水电气网(宽带)联合报装“一表申请、一口受理、联合踏勘”。
三是建设保障有力的要素环境。着眼于保障重大项目建设,进一步落实企业上市激励政策,推动上市企业数量和融资规模明显提高,加快推进首贷、续贷中心建设,加大中小微企业贷款支持,降低企业融资成本。
四是建设公平公正的法治环境。着眼于平等保护各类经营主体合法权益,进一步健全行政裁量权基准制度,加快知识产权保护、新型能源等领域立法,完善企业信用风险监测预警,开展跨部门综合监管。同时,加大涉企犯罪和金融领域犯罪打击力度,深化民事、商事繁简分流改革,推行“立审执破一体化”改革。
五是建设遵约践诺的信用环境。进一步落实政府承诺合法性审查和政府失信责任追究制度,建立政务诚信诉讼执行协调机制,推动信用信息全类全量归集,实现自然人信用记录全覆盖。健全科研、纳税、资本市场、行政许可等领域信用承诺制度,规范信用修复条件和流程,推行部门协同、“一网通办”。
“2”是两个重点。重点开展营商环境重点领域专项整治。围绕企业和群众办事创业的难点堵点卡点,集中开展政务失信、拖欠账款、行政执法、公平竞争、招投标和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涉企收费等七大领域专项整治。
重点推进重点区域营商环境改革创新。支持雄安新区建设营商环境综合示范区,支持中国(河北)自由贸易试验区建设营商环境制度创新高地,支持廊坊“北三县”与北京市通州区建设营商环境协同改革示范区,支持秦唐沧建设港口营商环境示范区。
“N”是若干领域工作方案或政策措施。省直相关部门对标中国营商环境标杆城市,制定牵头指标领域创新突破的配套措施,按照时间节点抓好落实。市县出台具有地方辨识度的优化营商环境工作方案或政策措施,推动全省优化营商环境专项行动落细落实落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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