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创 马某某的身份
原标题:马某某的身份
消息
马某某,男,1985年出生于浙江温州,现任某科技有限公司研发部经理。3月以来,马某某从事煽动分裂国家、煽动颠覆国家政...
马某某的身份
行为
1.被洗脑:长期在网上接受境外反华敌对势力“洗脑”
2.工具人:在其渗透影响下逐渐形成顽固的反政府思想。
3.抹黑煽动:不仅充当境外敌对势力境内代理人、煽动分裂国家,还成立非法组织,制定“政治纲领”,煽动颠覆国家政权。
4.网上宣传:利用互联网专业特长,匿名创建网络群组,肆意歪曲捏造事实,极力传播各类谣言信息,发表所谓“独立宣言”。
5.内奸实际:屡扬言,其终极目标是颠覆国家政权,为此逐步升级“内奸”行径,着手制定反宣纲领,甚至筹备成立“大陆临时国会”,委托有关人员制定所谓“法律制度”,宣称要“借助境外的力量推翻中国政府”。
涨姿势已对我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造成严重危害。网络不是法外之地,有关部门正在依法对其开展调查,必将全面查清其违法犯罪活动,依法处理。
危害国家安全罪内容
都包括:背叛国家罪、分裂国家罪、煽动分裂国家罪、武装叛乱、暴乱罪、颠覆国家政权罪、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资助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活动罪、投敌叛变罪、叛逃罪、间谍罪、为境外窃取、刺探、收买、非法提供国家秘密、情报罪、资敌罪
上述12个罪名可分为3类:
(一)危害国家主权、领土完整和安全、国家政权和社会主义制度罪。包括前7个罪名。
(二)叛变、叛逃罪。包括投敌叛变罪、叛逃罪2个罪名。
(三)间谍、资敌罪。包括最后3个罪名。
概念
危害国家主权、领土完整和安全,分裂国家、颠覆人民民主专政的政权和推翻社会主义制度的行为。危害国家安全罪是一个概括性罪名,是对各种危害国家安全的犯罪行为共同特征的概括。各种具体罪名则各有其具体构成要件和特征,分别规定在 刑法 分则第一章中的12个条文里。危害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的犯罪行为,是中国刑法中规定的危害性最大的一类犯罪,因此,刑法分则在第一章就对危害国家安全罪进行了规定。最高 法院 要求,各级法院要依法严惩危害国家安全的犯罪行为,严惩杀人、 抢劫 、爆炸、黑社会性质组织等严重刑事犯罪,严惩编造散布虚假恐怖信息、侵犯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等犯罪,进一步增强人民群众安全感。返回搜狐,查看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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