滨州市:缓缴社保费分期缴纳助力企业发展

2023-06-10 12:58:50

 

大众网海报新闻记者韩志磊通讯员王丹王珂珂滨州报道

“没想到去年缓缴的社保费,今年还能分期还款,这对我们公司来说真的是雪中送炭。”近日,正在签订缓缴社会保险付费分期付款协议的滨州市昌华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劳资人员熊女士激动地说。

2022年,为应对疫情影响,滨州市人社局快速落实阶段性缓缴社保费政策,通过免申即享、帮办代办等方式,先后为全市352家企业19万余名职工缓缴社保费1.52亿元。熊女士所在的滨州市昌华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就是其中的企业之一。熊女士介绍缓缴社保费政策为企业资金回笼赢得了时间,企业近200余名职工没有一人断缴保险,维护了企业员工队伍稳定,有效助推了企业生产经营走上快车道。

按照国家和省文件规定,2022年度已申请阶段性缓缴的企业,应在缓缴期满后1个月内补缴缓缴的社会保险费,补缴后再进行本年度正常社保费缴纳。对于缓缴期满后一次性缴纳缓缴费款有困难的,与社保经办机构签订协议后,可分期缴纳。

“依法为职工参加社会保险是企业的法定义务,也是我们维护职工队伍稳定的有效手段,但是一次性补缴所有缓缴费用对我们企业确实困难,我们正在发愁,没想到就接到了人社局工作人员的电话,主动询问是否需要办理分期还款”熊女士介绍。

为将缓缴社保费可分期还款的政策快速传达到企业,滨州市人社局在官方网站及时公开相关政策文件,制作详细的政策解读文本、办理流程,通过公众号、网站、企业劳资人员微信群等渠道告知上年度享受缓缴政策的企业。开通线上线下两种申请、办理渠道,为企业提供便利。目前,滨州市已为171家企业办理了分期还款手续。

滨州市人社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市社保中心主任肖春祥说,“分期缴纳缓缴社会保险费期间,企业职工的社会保险待遇不受影响,无论是个人账户,还是办理退休,都与正常缴费期间相同。下一步,我们将进一步提高政策宣传的精准性,发挥‘政策找人’的主动性,放大政策红利效应,为企业发展助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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