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豫能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23-06-29 20:49:54

 

原标题:河南豫能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提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未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为:2023年5月8日14:30

网络投票时间为:2023年5月8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3年5月8日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3年5月8日9:15,结束时间为2023年5月8日15:00。

(二)召开地点:郑州市农业路东41号投资大厦B座13层公司会议室。

(三)召开方式:会议采用现场投票、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五)主持人:半数以上董事共同推举的安汝杰董事

(六)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七)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表决的共计8人,代表股份948,008,007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2.1326%。其中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1人,代表股份943,700,684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1.8503%;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7人,代表股份4,307,323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823%。

(八)出席会议的还有:董事张勇、安汝杰,独立董事史建庄、王京宝、刘振,监事周银辉、毕瑞婕,董事会秘书兼总会计师王萍,证券事务代表魏强龙,河南仟问律师事务所律师张东、陈宇超。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的议案经与会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审议,采用现场书面记名投票表决、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通过了以下决议:

(一)逐项表决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1.01非独立董事赵书盈

表决结果:以累积投票方式进行表决,同意947,873,809股,占出席会议的全体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99.9858%,有效通过;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为同意4,173,125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的96.8844%。

赵书盈先生当选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02非独立董事余德忠

表决结果:以累积投票方式进行表决,同意947,993,809股,占出席会议的全体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99.9985%,有效通过;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为同意4,293,125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的99.6704%。

余德忠先生当选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03非独立董事余其波

表决结果:以累积投票方式进行表决,同意947,943,812股,占出席会议的全体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99.9932%,有效通过;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为同意4,243,128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的98.5096%。

余其波先生当选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本次会议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前述人员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任期自当选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不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二)逐项表决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2.01独立董事史建庄

表决结果:以累积投票方式进行表决,同意947,943,809股,占出席会议的全体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99.9932%,有效通过;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为同意4,243,125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的98.5096%。

史建庄先生当选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2.02独立董事赵剑英

表决结果:以累积投票方式进行表决,同意947,993,809股,占出席会议的全体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99.9985%,有效通过;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为同意4,293,125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的99.6704%。

赵剑英先生当选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2.03独立董事叶建华

表决结果:以累积投票方式进行表决,同意947,943,812股,占出席会议的全体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99.9932%,有效通过;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为同意4,243,128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的98.5096%。

叶建华先生当选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本次会议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前述人员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任期自当选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三)逐项表决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第九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

3.01非职工代表监事采连革

表决结果:以累积投票方式进行表决,同意947,993,809股,占出席会议的全体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99.9985%,有效通过;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为同意4,293,125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的99.6704%。

采连革先生当选为公司第九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3.02非职工代表监事周银辉

表决结果:以累积投票方式进行表决,同意947,943,809股,占出席会议的全体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99.9932%,有效通过;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为同意4,243,125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的99.6704%。

周银辉女士当选为公司第九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3.03非职工代表监事种煜晖

表决结果:以累积投票方式进行表决,同意947,943,812股,占出席会议的全体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99.9932%,有效通过;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为同意4,243,128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的98.5096%。

种煜晖女士当选为公司第九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表决结果:本次会议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前述人员为公司第九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任期自当选之日起至本届监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一)律师事务所名称:河南仟问律师事务所

(二)律师姓名:张东、陈宇超

(三)结论性意见:见证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与召开程序、出席会议股东和股东委托代理人的资格、议案的提出方式和程序、表决程序以及表决结果均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河南仟问律师事务所关于河南豫能控股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河南豫能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3年5月9日

证券代码:001896 证券简称:豫能控股 公告编号:临2023-54

河南豫能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3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河南豫能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豫能控股”)于2023年5月8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临时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3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决定于2023年5月29日召开2023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将本次股东大会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届次:2023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三)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四)现场会议召开时间为:2023年5月29日(星期一)下午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3年5月29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3年5月29日上午9:15,结束时间为2023年5月29日下午15:00。

(五)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六)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3年5月24日(星期三)

(七)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

于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本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3.本公司聘请的律师。

(八)现场会议召开地点:郑州市农业路东41号投资大厦B座13层公司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审议事项

(二)披露情况

上述提案的具体内容,详见2023年5月9日刊载于《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或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投资建设濮阳市濮阳豫能多能互补(风光火储)一体化项目并设立项目公司的公告》。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一)登记方式:股东可以亲赴登记地点登记,也可以通过电话或传真报名登记。

(二)登记时间:2023年5月25日(星期四)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

(三)登记地点:郑州市农业路东41号投资大厦B座12层。

(四)登记和表决时提交文件的要求:出席会议的个人股东凭本人身份证、股票账户;代理人凭委托人的授权委托书、股票账户和身份证复印件及代理人本人的身份证;法人股东凭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营业执照复印件、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账户及出席人身份证进行登记。

(五)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郑州市农业路东41号投资大厦B座12层,邮政编码:450008。电话:0371-69515111,传真:0371-69515114,联系人:魏强龙。

(六)会议费用:会期预计半天,出席会议的人员食宿、交通费用自理。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详见附件1)

五、备查文件

1.第九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附件:1.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2.授权委托书。

河南豫能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3年5月9日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普通股的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61896”,投票简称为“豫能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对于累积投票提案,填报投给某候选人的选举票数。上市公司股东应当以其所拥有的每个提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提案组所投的选举票均视为无效投票。如果不同意某候选人,可以对该候选人投0票。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3年5月29日的交易时间,即9:15一9:25,9:30一11:30和13:00一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23年5月29日上午9:15,结束时间为2023年5月29日下午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身份证号码: )代表本公司/本人出席河南豫能控股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并按照下列指示行使表决权。若委托人没有对表决权的行使方式做出具体指示,受托人可行使酌情裁量权,以其认为适当的方式投票同意或反对某议案或弃权。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证券账户号码:

委托人持有公司股票数量: 代理人签名:

委托人签名(签章): 委托日期:

本授权委托书的有效期:自委托人签署之日起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止。

备注:

1.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如欲投票同意提案,请在“同意”栏内相应地方填上“√”;如欲投票反对提案,请在“反对”栏内相应地方填上“√”;如欲投票弃权提案,请在“弃权”栏内相应地方填上“√”。

2.对于累积投票提案,请在“表决意见”栏内填报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

3.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委托人为法人的,应当加盖单位印章。

证券代码:001896 证券简称:豫能控股 公告编号:临2023-53

河南豫能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投资建设濮阳市濮阳豫能多能

互补(风光火储)一体化项目并设立

项目公司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河南豫能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5月8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临时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投资建设濮阳市濮阳豫能多能互补(风光火储)一体化项目并设立项目公司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现就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对外投资概述

根据国家发改委、国家能源局于2021年3月5日联合印发的《关于推进电力源网荷储一体化和多能互补发展的指导意见》(发改能源规〔2021〕280号),为积极构建清洁低碳安全高效的新型电力系统,加快推动公司转型发展,公司子公司拟投资建设濮阳市濮阳豫能多能互补(风光火储)一体化项目,该项目位于河南省濮阳市范县,依托濮阳豫能发电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濮阳豫能”)2×660MW火电机组灵活性改造新增132MW调峰能力,建设400MW风电、50MW光伏、120MW/240MWh储能及两座220kV风电升压变电站,组成多能互补(风光火储)一体化系统。该项目总投资30.4947亿元,分两期建设,一期拟开工时间为2023年9月底前,二期拟开工时间为2024年3月底前,每期工期均为18个月。

该项目已被纳入《河南省电力源网荷储一体化和多能互补实施方案》,成为第一批河南省电力多能互补示范项目。

为加快推进该项目,公司子公司河南豫能新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豫能新能源”)、濮阳豫能、河南黄河能源创新中心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黄河能创”)及其他投资方范县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范县投资集团”)共同出资10亿元设立濮阳豫能综合能源有限公司(暂定名,以市场监督局核准登记为准),出资比例分别为49%、25%、6%及20%。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本次对外投资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本次对外投资事宜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交易对手方介绍

企业名称:范县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10926MA3XGDDG97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国有控股)

法定代表人:兑卫国

注册资本:43,589万元人民币

成立时间:2016年12月8日

经营期限:无固定期限

注册地址:河南省濮阳市范县新区应急救援中心

经营范围:公司作为县政府授权的国有资本投资和运营主体,经营性和非经营性政府投资项目服务;负责对交通、水利、能源、城市建设等基础设施项目进行投资;按期收回非经营性政府投资项目;对创业和产业投资基金、电子商务、高新技术、先进制造业、现代物流业、养殖业等优势产业进行控股、参股投资,支持我县经济转型和产业结构调整;对土地资源进行储备、开发;在县政府授权范围内作为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PPP)载体引导社会资本投资基础设施和公用事业;对所属国有资产依法进行经营、管理和运作,实现国有资产保值增值;房地产开发经营;建材销售;建筑工程机械与设备租赁;县政府决定的其他运作事项(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主要股东和实际控制人:范县人民政府持股51%,濮阳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持股49%,实际控制人为范县人民政府。

是否属于失信被执行人:否。

三、投资标的基本情况

(一)濮阳市濮阳豫能多能互补(风光火储)一体化项目

1.项目名称:濮阳市濮阳豫能多能互补(风光火储)一体化项目

2.建设单位:濮阳豫能综合能源有限公司(暂定名,以市场监督局核准登记为准)

3.建设地点:河南省濮阳市范县境内。

4.建设内容:拟设计安装80台单机容量为5.0MW的风电机组,配套建设两座220KV(200MVA)升压站,机组通过35KV架空线路接入升压站;利用范县产业集聚区和濮王工业园区内建筑屋顶,安装91080块550Wp的单晶光伏组件。

5.建设工期:分两期建设,一期拟开工时间为2023年9月底前,二期拟开工时间为2024年3月底前,每期工期均为18个月。

6.项目总投资:30.4947亿元

(二)濮阳豫能综合能源有限公司(暂定名,以市场监督局核准登记为准)

1.基本情况

拟定公司名称:濮阳豫能综合能源有限公司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濮阳市范县

注册资本:人民币10亿元

出资人及出资方式:豫能新能源持股49%,濮阳豫能持股25%,黄河能创持股6%,范县投资集团持股20%;以自有资金分期缴纳。

经营范围:风力发电、太阳能发电、生物质(含垃圾)发电、水力发电及其他新能源项目的开发、建设、运营及设备检修维护;电力销售;电力咨询服务;水资源开发及节约利用;冷热电联合供应及服务;充电设施、换电设施的建设、运营维护、租赁及服务;新能源信息智能化服务;储能、氢能、地热能、分布式能源、智能微电网、能源工业互联网及综合能源管控平台的建设、开发和技术服务;新能源产品设计;新能源项目管理咨询;互联网信息服务;数据处理与存储;新能源技术的开发、咨询、推广与服务。涉及许可经营项目,应取得相关部门许可后方可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上述各项信息以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最终核准登记为准。

2.公司治理

公司不设董事会,设执行董事兼法定代表人1人,执行董事由豫能新能源推荐。

公司不设监事会,设监事1人,监事由豫能新能源推荐。

公司设总经理1人,由执行董事聘任或解聘。

公司设财务负责人1人,由总经理提名,执行董事聘任或解聘。

四、对外投资的目的、存在的风险和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子公司对外投资建设濮阳市濮阳豫能多能互补(风光火储)一体化项目并设立项目公司,是积极构建清洁低碳安全高效的新型电力系统,加快推动公司向综合能源服务商转型发展的重要举措,对促进国家能源转型、保障河南省电力供应、公司可持续发展具有积极作用。

该项目存在建设成本增加、发电量不及预期等风险,公司将通过加快项目建设进度,缩短建设周期,做好风能测算及机位点选址,设备集中采购等措施规避或降低相关风险。

公司本次对外投资的资金全部来源于子公司自有资金,不会对公司财务及经营状况产生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备查文件

1.第九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2.濮阳市濮阳豫能多能互补(风光火储)一体化项目投资方案及公司设立方方案。

特此公告。

河南豫能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3年5月9日

证券代码:001896 证券简称:豫能控股 公告编号:临2023-55

河南豫能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控股子公司取得采矿许可证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一、收购事项概述

河南豫能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市公司”或“公司”)控股子公司河南煤炭储配交易中心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豫煤交易中心”)通过公开摘牌方式收购淮北建业科工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淮北建业”)100%股权,成交价格为挂牌转让底价,合计为29,600万元,并授权豫煤交易中心办理协议签署、股权工商变更等事项。

具体内容详见刊载于2022年12月30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控股子公司通过公开摘牌方式收购淮北建业科工贸有限责任公司100%股权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2-80)。

2022年12月29日,公司控股子公司豫煤交易中心与交易对方北京砺剑军威商贸有限公司、淮北嘉鑫投资管理有限责任公司签署了关于淮北建业100%股权的产权交易合同。

2023年1月3日,经公司经营层决策,根据业务发展需要,变更淮北建业公司名称、经营范围、注册地址、法定代表人等事项。

2023年2月17日,原淮北建业公司取得了郑州市金水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换发的营业执照。具体内容详见刊载于2023年2月18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控股子公司完成淮北建业科工贸有限责任公司100%股权收购并换发营业执照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3-10)。

2023年5月8日,豫煤交易中心的子公司新乡市陈召新煤田开发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陈召新煤田”)获得河南省自然资源厅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采矿许可证》,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二、本次取得采矿许可证的情况

采矿权人:新乡市陈召新煤田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证号:C4100002023021111000122

地址:卫辉市太公镇陈召村

矿山名称:新乡市陈召新煤田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卫辉市陈召北井煤矿

经济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开采矿种:煤

开采方式:地下开采

生产规模:60万吨/年

矿区面积:4.748平方公里

有效期限:20年,自2023年2月27日至2043年2月27日

开采深度:由-150米至-1320米标高,共有10个拐点圈定。

矿区范围拐点坐标:

标高:从-150至-1320米

三、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获得采矿许可证标志着公司控股子公司豫煤交易中心打通煤炭“产运储配销用”全产业链战略取得突破性进展,有利于补齐上市公司产业链短板。与上市公司火电业务形成良好的协同效应,对冲煤电周期波动,符合上市公司发展战略。

四、备查文件

1.《采矿许可证》

特此公告。

河南豫能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3年5月9日

证券代码:001896 证券简称:豫能控股 公告编号:临2023-52

河南豫能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监事会完成换届选举的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河南豫能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4月24日召开公司职工大会,经与会职工无记名投票,选举产生公司第九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2023年5月8日召开公司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产生公司第九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2023年5月8日召开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选举监事会主席议案。公司监事会的换届选举工作已完成,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组成情况

监事会主席:采连革

非职工代表监事:周银辉、种煜晖

职工代表监事:韩献会、毕瑞婕

二、部分监事离任情况

第八届监事会监事张静女士因换届选举,不再担任公司非职工代表监事,不在公司及公司控股子公司担任其他职务。

公司对张静女士在任职期间所做的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

截至本公告日,张静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不存在应履行而未履行的承诺事项。

特此公告。

河南豫能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2023年5月9日

附件:

第九届监事会监事简历

采连革先生,1967年1月出生,中共党员,高级经济师。1984年9月至1988年7月,武汉工业大学学习;1988年7月至1990年10月,河南建材研究设计院工艺设计室职员;1990年10月至2005年7月,历任河南省冶金建材工业厅发展规划处、河南省经济贸易委员会产业政策处、河南省发展改革委员会产业政策处主任科员;2005年7月至2010年11月,历任河南省建设投资总公司、河南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党群工作部副主任、主任;2010年11月至2013年7月,任濮阳龙丰纸业有限公司党委书记兼副总经理;2013年7月至今,任河南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党群工作部主任。

截至本公告日,采连革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与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亦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或证券交易所惩戒,亦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2条所规定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其任职资格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周银辉女士,1980年6月出生,中共党员,在职工商管理硕士研究生学历,高级会计师。2001年7月至2007年8月,在河南安阳彩色显像管玻壳有限公司工作;2007年9月至2011年3月,在河南安彩高科股份有限公司工作,历任会计、资产管理主管、财务管理部副部长;2011年3月至2020年7月,在河南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工作,历任财务部业务经理、高级业务经理;2020年7月至2022年5月,在河南省立安实业有限公司工作,历任总会计师,兼任河南绿原林产品有限公司、河南扬智电子科技有限公司总会计师;2022年5月至今,在河南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工作,任财务部副主任。

截至本公告日,周银辉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与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亦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或证券交易所惩戒,亦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2条所规定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其任职资格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种煜晖女士,1978年2月出生,在职法律硕士,经济师。1996年9月至2000年7月,2010年9月至2012年6月在郑州大学法学院学习;2001年7月至2007年7月,在河南省经济技术开发公司工作;2007年7月至2021年8月,在河南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工作,历任业务经理、高级业务经理;2021年8月至2022年8月,在深圳国裕高华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工作,任副总经理;2022年8月至今,在河南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工作,任合规与风险管理部副主任。

截至本公告日,种煜晖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与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亦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或证券交易所惩戒,亦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2条所规定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其任职资格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韩献会先生,1966年12月出生,中共党员,本科学历,高级工程师。1988年9月至2007年5月在濮阳三强热电公司(原濮阳市热电厂)工作,历任汽机分场技术员、副主任、主任、公司生技科科长、副总工程师、副总经理等职务;2007年6月至2008年3月,任洛阳豫能阳光热电公司工作总工程师;2008年3月至今,任河南豫能控股股份有限公司高级业务经理,负责燃料管理工作。

截至本公告日,韩献会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与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亦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或证券交易所惩戒,亦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2条所规定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其任职资格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毕瑞婕女士,1977年12月出生,中共党员,本科学历,高级政工师。1999年9月至现在一直在河南豫能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工作,曾负责成本费用核算、证券事务、信息披露、账务处理及资金管理工作,现负责纪检监察和审计工作。

截至本公告日,毕瑞婕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与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亦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或证券交易所惩戒,亦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2条所规定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其任职资格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证券代码:001896 证券简称:豫能控股 公告编号:临2023-51

河南豫能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会完成换届选举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河南豫能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4月24日召开公司职工大会,经与会职工无记名投票,选举产生公司第九届董事会职工代表董事;2023年5月8日召开公司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产生公司第九届董事会非职工代表董事;2023年5月8日召开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选举董事长、选举公司第九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委员及召集人等相关议案。公司董事会的换届选举工作已完成,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组成情况

1.董事长:赵书盈

2.非独立董事:余德忠、余其波

3.独立董事:史建庄、赵剑英、叶建华

4.职工代表董事:安汝杰

二、公司第九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组成情况

公司第九届董事会下设战略委员会、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四个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各专门委员会组成情况如下:

1.战略委员会

主任委员(召集人):赵书盈(董事长)

委员:余德忠(董事)、余其波(董事)、史建庄(独立董事)、赵剑英(独立董事)

2.提名委员会

主任委员(召集人):赵剑英(独立董事)

委员:赵书盈(董事长)、叶建华(独立董事)

3.审计委员会

主任委员(召集人):叶建华(独立董事)

委员:史建庄(独立董事)、安汝杰(董事)

4.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主任委员(召集人):史建庄(独立董事)

委员:赵剑英(独立董事)、余德忠(董事)

三、部分董事离任情况

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王京宝先生、刘振先生因任职已满六年,不再担任公司独立董事,不在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担任其他职务。

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张勇先生因换届选举,不再担任公司董事,继续担任公司副总经理。

公司对王京宝先生、刘振先生、张勇先生在任职期间所做的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

截至本公告日,王京宝先生、刘振先生、张勇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不存在应履行而未履行的承诺事项。

特此公告。

河南豫能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3年5月9日

附件:

第九届董事会董事简历

赵书盈先生,1969年7月出生,中共党员,大学学历,高级工程师。1987年9月至1991年7月,在华中科技大学热动专业学习,获得学士学位;1991年7月至2005年1月,在郑州新力电力有限公司工作,历任检修部门负责人,生产部副主任、主任,郑新公司副总工程师;2005年1月至2006年10月,在河南豫能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工作,任资产管理部专工、主任;2006年10月至2007年11月,任河南新中益电力有限公司副总经理;2007年11月至2014年10月,先后在濮阳龙丰热电有限责任公司、鹤壁同力发电有限责任公司、鹤壁鹤淇发电有限责任公司、鹤壁万和发电有限责任公司工作,历任企业总经理、董事长、党委副书记等重要职务;2014年11月至2018年9月,在濮阳豫能发电有限责任公司工作,历任项目负责人,总经理兼党委副书记;2018年10月至今任河南豫能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2022年9月至今任河南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截至本公告日,赵书盈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与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亦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或证券交易所惩戒,亦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2条所规定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其任职资格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余德忠先生,1967年2月出生,中共党员,大学学历,教授级高级工程师。1986年9月至1989年7月,在华北电力学院集控运行专业学习;2000年10月至2003年6月,在职在华北水利水电学院热能动力工程专业学习,取得本科学历。1989年7月至2016年11月,先后在河南第二火电建设公司、焦作电厂、华能沁北发电有限责任公司工作,历任华能沁北发电有限责任公司生产准备部副主任、主任,运行部主任,人力资源部主任;2006年11月至2008年8月,任南阳天益发电有限责任公司副总经理;2008年9月至2010年1月,任南阳鸭河口发电有限责任公司、南阳天益发电有限责任公司副总经理;2010年1月至2012年02月,在河南豫能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工作,历任总工程师,副总经理;2012年2月至2018年9月,在南阳鸭河口发电有限责任公司、南阳天益发电有限责任公司工作,任总经理兼党委副书记(期间2016年1月至10月,兼任党委书记);2018年10月至今,在河南豫能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工作,任总经理、党委副书记。

截至本公告日,余德忠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与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与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亦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或证券交易所惩戒,亦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2条所规定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其任职资格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余其波先生,1965年4月出生,1984年9月至1988年7月,在郑州大学中文专业学习,获学士学位;1996年11月至1999年12月,在河南大学政治经济学专业在职研究生学习,获经济学硕士学位;1988年7月至1993年3月,在九三学社河南省委员会工作,历任职员、副主任干事;1993年3月至2007年10月,在河南省经济技术开发公司工作,历任副主任、经理;2007年10月至今,在河南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工作,现任战略发展部主任、兼任河南汇融研究院有限公司执行董事。

截至本公告日,余其波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与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与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亦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或证券交易所惩戒,亦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2条所规定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其任职资格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安汝杰先生,1973年7月出生,汉族,中共党员,硕士。1996年6月至2005年11月,在郑州新力电力有限公司工作,历任子弟学校教师、系统管理员;2005年11月至2016年3月,在河南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工作,历任业务经理、高级业务经理;2016年3月至2020年4月,在新乡中益发电有限公司工作,任纪委书记、工会主席;2020年4月至今,在河南豫能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工作,任纪委书记、工会主席。

截至本公告日,安汝杰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与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与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亦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或证券交易所惩戒,亦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2条所规定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其任职资格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史建庄先生,1955年12月出生,中共党员,教授级高级工程师,国际注册高级职业经理人。曾任国网河南省电力公司新乡供电公司生产计划科副科长、变电检修主任、副局长、局长、国网河南省电力公司计划发展部主任、副总工程师,于2016年2月退休。2020年5月至今,兼任河南豫能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截至本公告日,史建庄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与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与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亦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或证券交易所惩戒,亦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 3.2.2 条所规定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其任职资格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赵剑英先生,1969年11月出生,中共党员,在职硕士研究生。1993年6月至2006年12月在解放军信息工程大学工作;2007年3月至2009年3月,在河南世纪通律师事务所工作;2009年3月至2017年10月,在河南陆达律师事务所工作;2017年10月至2018年5月,在北京大成(郑州)律师事务所工作;2018年5至今,在北京市天同(郑州)律师事务所工作。2017年10至今,兼任河南省人民政府法律顾问;2019年12月至今,兼任河南省律师协会副会长。

截至本公告日,赵剑英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与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与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亦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或证券交易所惩戒,亦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 3.2.2 条所规定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其任职资格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叶建华先生,1982年5月出生,研究生学历,博士,河南财经政法大学会计学院副教授,硕士生导师。2001年9月至2005年6月,在河北经贸大学数学与统计学院学习,获理学学士学位;2007年9月至2010年3月,在河南财经学院(现河南财经政法大学)工商管理学院学习,获管理学硕士学位(企业管理专业);2010年9月至2013年6月,在西南财经大学会计学院学习,获管理学博士学位(财务管理专业)。2005年7月至2007年6月,在河南顺源铝业有限公司工作;2013年7月至今,在河南财经政法大学会计学院工作;2020年6月至今兼任仲景食品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截至本公告日,叶建华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与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与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亦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或证券交易所惩戒,亦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 3.2.2 条所规定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其任职资格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证券代码:001896 证券简称:豫能控股 公告编号:临2023-50

河南豫能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河南豫能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临时会议)召开通知于2023年5月5日以书面和电子邮件形式发出。

2.2023年5月8日,第九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临时会议)以巡签表决方式召开。

3.应出席会议监事5人,采连革、周银辉、种煜晖、韩献会、毕瑞婕监事共5人亲自出席了会议。

4.会议的召开和出席会议人数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选举第九届监事会主席的议案》

会议选举采连革先生为公司第九届监事会主席,任期自本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九届监事会届满之日止。

表决情况为: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三、备查文件

1.第九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河南豫能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2023年5月9日

证券代码:001896 证券简称:豫能控股 公告编号:临2023-49

河南豫能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河南豫能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临时会议)召开通知于2023年5月5日以书面和电子邮件形式发出。

2.2023年5月8日,第九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以巡签表决方式召开。

3.应出席会议董事7人,赵书盈、余德忠、余其波、安汝杰董事和史建庄、赵剑英、叶建华独立董事共7人出席了会议。

4.会议的召开和出席会议人数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第九届董事会董事长的议案》

会议选举赵书盈先生担任公司第九届董事会董事长,任期自本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九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二)逐项表决审议通过《关于选举第九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委员及召集人的议案》

公司第九届董事会下设战略委员会、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四个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各专门委员会组成情况和表决情况如下:

2.1 战略委员会

主任委员(召集人):赵书盈(董事长)

委员:余德忠(董事)、余其波(董事)、史建庄(独立董事)、赵剑英(独立董事)

表决情况: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2.2 提名委员会

主任委员(召集人):赵剑英(独立董事)

委员:赵书盈(董事长)、叶建华(独立董事)

表决情况: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2.3 审计委员会

主任委员(召集人):叶建华(独立董事)

委员:史建庄(独立董事)、安汝杰(董事)

表决情况: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2.4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主任委员(召集人):史建庄(独立董事)

委员:赵剑英(独立董事)、余德忠(董事)

表决情况: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以上专门委员会委员任期自本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九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投资建设濮阳市濮阳豫能多能互补(风光火储)一体化项目并设立项目公司的议案》

根据国家发改委、国家能源局于2021年3月5日联合印发的《关于推进电力源网荷储一体化和多能互补发展的指导意见》(发改能源规〔2021〕280号),为积极构建清洁低碳安全高效的新型电力系统,加快推动公司转型发展,公司子公司拟投资建设濮阳市濮阳豫能多能互补(风光火储)一体化项目,该项目位于河南省濮阳市范县,依托濮阳豫能发电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濮阳豫能”)2×660MW火电机组灵活性改造新增132MW调峰能力,建设400MW风电、50MW光伏、120MW/240MWh储能及两座220kV风电升压变电站,组成多能互补(风光火储)一体化系统。该项目总投资30.4947亿元,分两期建设,一期拟开工时间为2023年9月底前,二期拟开工时间为2024年3月底前,每期工期均为18个月。

该项目已被纳入《河南省电力源网荷储一体化和多能互补实施方案》,成为第一批河南省电力多能互补示范项目。

为加快推进该项目,公司子公司河南豫能新能源有限公司、濮阳豫能、河南黄河能源创新中心有限公司及其他投资方范县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共同出资10亿元设立濮阳豫能综合能源有限公司(暂定名,以市场监督局核准登记为准),出资比例分别为49%、25%、6%及20%。

表决情况: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详见刊载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和《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的《关于投资建设濮阳市濮阳豫能多能互补(风光火储)一体化项目并设立项目公司的公告》。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3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定于2023年5月29日(星期一)下午15:00在公司13层会议室,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2023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

表决情况: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详见刊载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和《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的《关于召开2023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三、备查文件

1.第九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河南豫能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3年5月9日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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