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虽然读不懂诗,但是很愿意去读诗,我想,这是我努力去亲近诗歌的方式。
这一本《新生》相对来说很薄,如果除去它的英文部分,它会更薄;但这失去了探索原汁原味的诗歌语言的意味。当然,这一种探索,要留待英语能力更强更有心的读者。
作者弗罗斯特·甘德是2019年普利策诗歌奖得主,尽管如此,我还是陌生。作者出生在沙漠,那“空白的一页”,不知是否与他之后对“暗绿的一页”——地衣——产生好感有关。他说:“中国的古典诗词对我的影响巨大。”想必这和他在书中最后所提到的“生态诗”也有关系。

诗人对地衣的在意是从“作者前言”就开始了,可能他把地衣作为了“生态诗”的某个重要象征,抑或是一种理论上可以永恒的“亲密的关系”的代表?我们不得而知。但我们阅读诗歌,却数次读到“地衣”的登场,这是我在诗歌阅读中从未有过读到过的新词,进而这种诗歌带我步入了一个新奇的领域。
《新生》给了我很多新奇的阅读体验,尤其是它的形式。首先,甘德的第一首诗运用了一个新颖的标点——“·”,使得一首诗在视觉上,尽管是在同一行,哪怕是同一句,但是也有分隔。“你能否听到黎明慢慢靠近,听到·柔和的光和它真空的/指尖·扣住卧室的墙壁,一句轻描淡写的·什么?/”
其次,还有给我极有扩张感的排布,在《桑格姆声学》中,它的排列是前一句的最后一字对应着下一行的开头一字,三行一节,使得一节有“下坡生长”的感觉。
再次,在诗句中,有些字词下是有下划线的,而有些是加粗,对于这些特别标注出的字词,到底是出于何种理由,又是诗人要表达什么,我是不明白的,因为有时,连“哦”的语气词都会加粗一下。

最后,甘德让诗歌长出了枝干,在行与行之间,甘德利用“/”和“\ ”串联起了诗歌,我本以为它既可以横向阅读,也可以顺着符号纵向阅读,后来发现,它只能横向阅读。因此,在诗行与诗行之间加入“/”和“\ ”,在视觉和阅读上感觉新奇,但依然摸不透作者的用意。
当然,更为重要的还是“生态诗”这一概念。有好些诗,我们能够读出对自然、生态的描写,乃至有点科普向,我想这是作者从沙漠到“绿洲”能有的视角和珍视。诗集的最后一文是《过往的未来:煤矿开采——中美诗歌与环境危机》,将诗歌与环境危机联系在一起,这是很奇特又很有意义的提议和领域,“生态诗”不等于“自然诗”,不是以“自然”为审美对象又抒发性灵,“生态诗在主题和形式上探索了自然和文明、语言和感知之间的关系”,它需要“去人类中心”,需要自然和文明的“碰撞”和“融合”,以致通过语言和感知之间的碰撞和融合又催生出有着新颖主题和形式的诗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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