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
一则有关居民电费涨价的消息
在社交平台传播
该消息称6月1日起
取消谷峰计价
改成分段计价
而且电费涨价了

发布该消息的网友IP地址为湖北,其发文称,电费涨价了,电价调整从2024年6月1日起,取消谷峰计划,改成分段计价。
分段计价共分为五个时段,早上8点—12点,(电价为每千瓦时)1.08元;12点—17点,(电价为每千瓦时)0.68元,17点—21点,(电价为每千瓦时)1.08元,21点—0点,(电价为每千瓦时)0.68元,0点—早上8点,(电价为每千瓦时)0.31元,甚至称“还有20天的缓冲期。”
国家电网回应
对此,5月13日下午,有媒体拨打了国家电网服务热线95598,热线客服人员回应称,“暂时没有收到价格主管部门发布的相关政策文件,也未收到供电公司的相关电价调整通知。”对方强调,电价调整前,供电公司一般会提前在国家电网的官方渠道向社会公示,应以此为准。
另外
据我市丹阳电力公司工作人员介绍
江苏省居民峰谷分时电价
自2006年以来一直未进行过调整
科 普
江苏省内的城乡居民用户实行峰谷分时电价和阶梯电价政策:
居民峰谷分时电价
江苏省内实行“一户一表”的城乡居民用户,均可自愿申请开通峰谷分时电价。
开通峰谷分时的用户
时段
电价
峰
8:00-21:00
0.5583元/度
谷
21:00-次日8:00
0.3583元/度
未开通峰谷分时的用户
全天执行平段电价,电价为0.5283元/度。
居民阶梯电价及“一户多人口”
居民阶梯电价
居民用电量以年为周期,不满一年的按月折算,分为三档:
年用电量
加价标准
第一档
≤2760度
不加价
第二档
2761-4800度
每度加价0.05元
第三档
>4800度
每度加价0.3元
一户多人口
家庭人数满5人及以上的,可申请每户每月增加100度阶梯基数;满7人及以上的,还可选择执行居民合表电价,不再执行分时和计算阶梯。
提 示
政策调整会提前公告
江苏电网实施统一的电价标准,各类电价标准的制定和调整权属于省级及以上政府价格主管部门。
电价发生变化时,政府价格主管部门和供电公司会在第一时间通过官方渠道进行发布,提前向社会公告。
官方信息渠道最可靠
希望广大电力客户不信谣、不传谣,建议通过“网上国网”App、“国网江苏电力”微信公众号等官方渠道了解最新的电价政策。
来源:江苏新闻、丹阳市融媒体中心返回搜狐,查看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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