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版权案例】郭有才爆火背后引发翻唱版权争议:已关闭直播间打赏

15天时间,粉丝数涨了一千多万……最近,“菏泽树哥”郭有才火了。短短几天,郭有才抖音粉丝数达1250.2万,翻唱代表作《诺言》点赞量超过315.6万。

郭有才的“泼天财富”从哪儿来?

据报道,郭有才出生于1999年,本名郭壮。在走红前,白天直播唱歌,晚上摆摊卖烧烤是他的日常工作。他从2023年12月26日开始直播,直到今年5月9日凭借一首翻唱版的《诺言》迅速出圈。

【版权案例】郭有才爆火背后引发翻唱版权争议:已关闭直播间打赏

郭有才的爆火也引发了外界对其的质疑,大家热议的问题之一,就是郭有才所唱的老歌,是否得到版权方的授权?

资料显示,《诺言》这首歌原唱为中国台湾女歌手李翊君,发行于1995年1月1日,收录于《诺言》专辑中。在郭有才发布的《诺言》MV中并未注明原唱者以及词曲作者。

目前,郭有才版本的《诺言》在QQ音乐已经达到百万收藏,且在QQ音乐站内的热歌榜、新歌榜、热搜榜均位列榜一。

【版权案例】郭有才爆火背后引发翻唱版权争议:已关闭直播间打赏

一般来说,翻唱他人的歌曲仅供个人欣赏、学习或非营利目的的使用,通常不会涉及音乐版权侵权

但如果翻唱并公开表演或商业使用他人的歌曲,则可能需要获得版权所有者的许可并支付相应的版权费用。

依据《著作权法》第三十七条规定,使用他人作品演出,表演者(演员、演出单位)应当取得著作权人许可,并支付报酬。

尽管《著作权法》中也规定了“合理使用”等免责事由,但能够免责的情形均须符合法律明文规定。

主播在直播间演出,吸引大量网友围观,并送出礼物,为主播带来巨大流量,进而获得收入,其直播行为本质是一种经济利益交换,不符合《著作权法》合理使用的情形,涉嫌侵犯版权方著作权。

据悉,随着郭有才走红,其一场直播打赏收入(包含平台收入)可达上百万。

23日上午,郭有才在山东菏泽国花博览园广场开始直播,值得注意的是,直播间实时在线人数依旧超过10万,但已关闭打赏功能。

创作不易,随着短视频、直播平台的爆发式生长,在音乐版权保护方面,直播平台及主播均应该增强版权保护意识,尊重版权。

不过著作权是私权利范围,即在没达到一定严重程度的情况下,只能由著作权人自己通过诉讼途径来维护,所以在现阶段,不少翻唱版权授权都是“先上车、后补票”。

总之,在使用他人作品前主动获取授权,既是对著作权人和知识产权的尊重,也是为了保护自己免受法律追究,避免产生不必要的麻烦,同时维护了市场的公平秩序。

翻唱歌曲虽好,千万不要因为缺了原作者的版权授权,而遗憾收场。

来源:北京理士知识产权

版权声明:版权归原作者所有,转载需注明!仅用于学习交流,若有来源标注错误或侵权,请及时与我们联系,我们将第一时间做出处理。返回搜狐,查看更多

责任编辑:

免责声明:文章内容来自互联网,版权归原作者所有,本站仅提供信息存储空间服务,真实性请自行鉴别,本站不承担任何责任,如有侵权等情况,请与本站联系删除。
转载请注明出处:【版权案例】郭有才爆火背后引发翻唱版权争议:已关闭直播间打赏 https://www.7ca.cn/zsbk/zt/26085.html

突发!郭有才面临版权纠纷问题,丁晓雯要求归还直播全额收益!
上一篇 2024年5月28日 16:11:10
原创
            《诺言》作词人喊话郭有才,应该合理分配利润,版权问题惹争议
下一篇 2024年5月28日 16:41:28

联系我们

在线咨询: QQ交谈

邮件:362039258#qq.com(把#换成@)

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10:30-16:30,节假日休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