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年前,浙江嘉兴市绿一环保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绿一环保公司)与杭州沃杰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沃杰物业公司)算了一笔糊涂账:
在浙江,处理一吨的工业固废处理大概是五六百元,这个时候有人说一吨只收两百多元就可以搞定。
面对超过300元一吨的差价,两家公司动了心,就放心地把超7000吨工业垃圾交给对方处理,结果对方竟然是把垃圾偷运到安徽芜湖倾倒!
最后,这些有毒的垃圾造成公私财产损失和生态恢复费用超千万!

图片来源:央视财经
近日,安徽芜湖“1·29”跨省非法倾倒固废污染环境案一审宣判,上述两家公司因污染环境罪被重罚1100多万,11名被告人被判处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法院同时对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作出一审判决。
跨省倾倒工业废弃物7164吨
据安徽网消息,12月4日,一审法院经审理查明,2017年4月至2018年2月期间,被告人曹冠、胡余保为谋取非法利益,赴浙江省嘉兴、杭州等地联系收集工业废弃物的企业,并在安徽省芜湖市积极寻找倾倒地点,将含有有害物质固体废物运输到芜湖予以非法倾倒,非法处置的固体废物总量达7164吨,造成公私财产损失425万余元、鉴定费84万余元、生态环境恢复工程费用615万余元。此外,被告人胡余保还存在伙同他人倾倒污泥污染环境的事实。
一审法院认为:被告单位绿一环保公司和沃杰物业公司以及曹冠、胡余保等11名被告人违反国家规定,非法倾倒、处置有害固体废物,被告人胡余保违反国家规定,非法倾倒、处置有毒有害固体废物,各被告单位、被告人的行为均构成污染环境罪,且系共同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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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各被告单位、被告人的犯罪事实、性质、情节和对社会的危害程度,一审法院分别判处绿一环保公司和沃杰物业公司罚金人民币四百万元、七百万元;判处曹冠、胡余保等11名被告人有期徒刑五年六个月至一年一个月不等,并处二十万元至二万元不等的罚金,同时对各被告人的违法所得予以追缴。
在附带民事公益诉讼部分,一审法院认为,上述两被告单位以及曹冠、胡余保等7名被告非法处置固体废物,造成污染环境损害及公私财产损失后果的发生,损害了社会公共利益,依法应承担侵权民事责任。此外,本案两被告单位和11名被告的侵权行为造成的环境损害,包括社会公众享有美好生态环境精神利益的损失,均应通过公开认错、表示歉意,以取得社会公众的谅解,同时对环境侵害者起到一定的震慑和警示作用。
据此,法院判令曹冠、胡余保连带赔偿因非法处置7164余吨固体废物产生的公私财产损失及鉴定费共计人民币510万余元、生态环境修复费用615万余元,判令两被告单位在相应范围内承担连带赔偿责任。另5名被告在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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