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天津海事)
根据中央气象台6月13日上午10时发布的强对流天气黄色预警:今天下午到夜间天津部分地区将有8级以上雷暴大风或冰雹天气。其中,天津南部局地将有10级以上雷暴大风最大风力可达11级以上,局地可能伴有龙卷,天津部分地区将有小时雨量大于20毫米的短时强降水天气。
6月1日,我国已全面进入汛期,海河流域正式上汛。进入汛期,意味着天气多变,各地进入一年中降雨集中期及雷雨、大风、冰雹等强对流天气频发期,降雨强度更大、历时更长,洪涝灾害事件随时可能发生,天气更加复杂多变,极端天气明显增多。
为全面做好极端天气下水上交通安全监管工作,切实维护水上交通安全形势稳定,天津海事局在水上交通安全监管方面做到“六个加强”:

一是加强分析研判,做好预警预控。
强化与气象、水文部门沟通会商,密切关注辖区水域气象海况预报,研判影响范围,及时发布航行通(警)告。同时加强与防潮闸、泵站、船闸等单位间信息传递,随时掌握水域行洪泄洪计划安排和水位变化。利用VTS、政务窗口、现场巡查等方式,多渠道、高频次发布安全预警信息,加大宣贯提醒力度,督促相关企业、船舶采取措施提前做好应对准备。
二是加强交通组织和动态管控。
密切关注短时雷雨大风等强对流突发恶劣天气,及时采取禁限航等交通管制措施。不能保证安全的,做到“应停尽停、应关尽关、应撤尽撤”,坚决杜绝冒险运输、涉险运输。同时提前制定船舶疏港方案,指导船舶在气象条件恢复后有序通航。


三是加强重点水域动态监测。
综合运用现场巡查、电子巡航等手段,重点关注渡口、码头、桥梁、水利枢纽、施工水域和重要航段等交通流密集区通航秩序,提醒船舶合理安排航行计划,加强动力系统和应急系统维护保养,航行时保持安全距离,充分考虑水位上涨对桥梁通航尺度影响,严厉打击船舶不按规定航路航行、超限航行等行为;行洪泄洪期间,提醒海河、永定新河、独流减河等河流入海口处长期停航船舶选择安全水域锚泊,密切关注锚位动态,发现走锚时果断采取应急措施,并及时提醒周边船舶加强防范;船舶系泊时要选择合适的缆桩和必要的缆绳,根据缆绳受力情况及时调整缆绳,防止船舶断缆移位。同时督促相关单位做好导助航标志维护保养工作,确保结构标识正常,设备工作状态良好。
四是加强重点船舶现场监管。
重点关注客渡运船舶、危化品船舶、施工和运维船舶、中小型船舶、修造船舶等,重点检查船舶消防、救生、航行设备维护保养、船员履职能力、应急演练和极端天气下的应急预案制定落实情况。严禁船舶带病航行,全面提升船舶风险防范意识和应急处置能力。同时加大违法行为查处力度,消除各类安全隐患。


五是加强重点物资运输船舶服务保障。
开辟政务受理与现场检查“绿色通道”,做好“一对一”全程跟踪服务,对载运电煤、LNG等重点物资船舶实施优先引航、优先锚泊、优先进出港等服务举措,确保各类重点能源和民生物资水上运输高效畅通。
六是加强应急处置,做好值班值守。
分析研判极端天气带来的不利影响,进一步完善各项应急预案和应急措施。动态调整执法船艇部署,提前掌握、协调辖区内应急救助力量,确保水上突发事件发生时,应急人员、装备、物资到位,能够迅速协调开展应急处置工作。
供稿:刘洪涛 审核:鲁德伟返回搜狐,查看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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