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民政部修订了《婚姻登记条例》,并在官网公开向社会征求意见。
修订后的《条例》针对上个版本修改了两点,新增了一条内容。

修订内容如下:
结婚登记和离婚登记都不再需要户口簿了取消了登记地域管辖,也就是说结婚离婚不用在户口所在地了新增内容如下:
新增了关于30天离婚冷静期、婚前隐瞒重大疾病可撤销婚姻等内容。

积极作用
先说说修订后的《条例》的好的地方。
提高结婚效率
以前结婚,需要情侣双方各自回老家拿上户口簿,再选一方的户籍所在地的民政局办理领证。
这对于情侣双方不是同一个地方的就比较麻烦,对于情侣都在外地打工的更是麻烦。
结个婚不仅要请个长假,还要舟车劳顿回家折腾几趟后,才能凑在民政局门口把证领了。
而修订后,情侣只需要拿着身份证、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就可以去离自己最近的民政局领证了。

这样的好处自然是优化了结婚的流程,给想结婚的朋友们提供了最便捷的最快速结婚的通道。
减少结婚阻力
由于不需要户口簿了,意味着情侣双方的结婚将不再受到父母家庭的制约,比如现在影响结婚的最大因素就是彩礼。因为双方父母在彩礼问题上谈不拢而散伙的情侣可不在少数。
而且在我国部分地区高彩礼的歪风陋习存在已久,彩礼问题几乎成了国人结婚的拦路虎。
如今不再需要户口簿了,情侣双方只要是真爱就完全可以跳过父母直接领证了。

消极作用
修订后的《条例》积极作用是值得肯定的,但是咱也不能忽视潜在带来的问题。
恋爱中的情侣总是冲动的,这是爱情天性使然,而一旦不再需要户口簿了,可以跳过家长的制约了,那么闪婚、冲动结婚就可能会增多了,而与之伴随的离婚的风险同样也增多了。
离婚后呢,如果已经有了孩子的,相应的单亲家庭也会变多,离婚的二婚的环境也会变得复杂。
结婚离婚都像牵一发而动全身的事情,虽然结婚流程简略了,但是带给未来的可预见的麻烦却多了。

虽然《条例》中规定结婚时还需要双方家长的签字证明,但是大家都懂的,但凡不需要真人到场的,几乎都是可以作假的。
换句话说,以前结婚还有政府帮你审核,现在结婚需要自担风险了。
比如骗婚的杀猪盘,可能成功率就更高了,当然咱只是做穷举,用的例子可能比较极端。

再极端的还有呢,比如被拐卖结婚的等等。
另外,新增的离婚冷静期规定,在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申请后30天内,任意一方不想离婚的都可以申请撤销离婚。
从流程上看是提高了离婚的门槛,但是破镜难重圆,既然已经下了决心离婚,那就势必有不可挽回的地步。
离婚了有后悔的可以再复婚,但如果因为家暴等问题想要逃离的,似乎却多了一道门槛。
当然了,上面的例子同样是极端情况的少数例子。
总的来说,修订后的《条例》积极作用是远大于消极作用的。

其实官方的意图很明确,近几年咱们国家的结婚人数和生育率持续走低,确实需要一些好的政策来催化爱情开化落蒂。
本质还是为了生娃,但笔者认为优化结婚流程是好的,但是降低养娃成本更是必须的,不如再配套来点扶持年轻人生娃养娃的政策,会更得民心。
大家觉得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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