总有人问我,写东西是不是得先端坐在书桌前,对着空白文档深吸一口气,然后灵感就像自来水似的哗哗往外冒。说实话,每次听到这种猜想我都想笑 —— 真正的创作哪有这么体面,大多时候更像在杂乱的房间里翻找一件丢失的钥匙,东摸西碰,偶尔还会被地上的杂物绊个趔趄。
就拿上周写那篇关于老巷子的短文来说,最初的念头根本不是在书桌前冒出来的。那天下午我去菜市场买豆腐,路过一条快要拆迁的小巷,看见一位老奶奶坐在门口择菜,阳光斜斜地落在她银灰色的头发上,墙根下的野草顺着砖缝往外钻,风里飘着隔壁包子铺的香味。当时没觉得有什么特别,只是掏出手机拍了张照片,想着 “这画面挺舒服”,就揣着豆腐回家了。
直到晚上窝在沙发上刷手机,翻到那张照片时,突然就想起小时候外婆家的巷子。也是这样窄窄的路,也是这样飘着饭菜香的傍晚,放学回家时总能看见邻居阿姨在门口织毛衣,路过时还会塞给我一颗水果糖。这些零散的记忆像被按下了开关,突然就涌了出来,原本空白的脑子里开始有了模糊的轮廓 —— 或许可以写一写那些藏在巷子里的、不显眼却很温暖的瞬间。
有了念头之后,接下来的步骤更像 “捡碎片”。我翻出手机里的备忘录,里面记着好多没头没尾的句子:“早上路过早餐摊,老板笑着把油条递过来,油锅里的泡泡滋滋响”“下雨天,老房子的屋檐会滴水,落在青石板上溅起小水花”“邻居家的猫总喜欢趴在墙头晒太阳,尾巴慢悠悠地晃”。这些都是之前随手记下来的,当时觉得没什么用,现在翻出来,倒像是给文章找齐了零件。
接下来就是把这些碎片拼起来,可过程远没有想象中顺利。我打开文档,先把那张老巷子的照片放在屏幕旁边,盯着照片开始写开头。写了两句 “老巷子就像城市里的老故事,藏着好多温柔的细节”,又觉得太矫情,删掉重写。换成 “那天去买豆腐,路过一条快拆的巷子,看见一位老奶奶在择菜”,又觉得太直白,没点味道。就这么删删改改,一个小时过去,开头还没定下来。
后来索性不纠结开头,先把那些零散的记忆和句子写进文档里。把 “早餐摊的油条”“屋檐的滴水”“墙头的猫” 这些片段都写进去,再试着给它们加一些连接的话。比如写早餐摊的时候,加上 “小时候上学,总爱绕到巷口的早餐摊买一根油条,老板知道我爱吃脆的,每次都会特意挑刚炸好的递给我”;写墙头的猫时,加上 “邻居家的猫叫咪咪,每次我放学回家,它都会从墙头上跳下来,跟着我走一段路,直到我家门口才转身回去”。这么一来,那些零散的片段就慢慢有了温度,像一个个小故事串在了一起。
可写着写着,又发现问题了 —— 文章里全是零散的场景,没有一条主线,读起来像在逛迷宫,找不到方向。我盯着屏幕皱着眉,心想 “到底要表达什么呢?”。这时抬头看见窗外的路灯亮了,想起小时候在巷子里玩,天黑了妈妈会站在门口喊我回家,那种温暖的感觉突然就清晰了。哦,原来我想写的不是巷子本身,而是巷子里藏着的 “人情味”—— 是老板递油条时的笑容,是猫咪跟着我走的温柔,是妈妈站在门口的呼唤。
确定了主线之后,文章就好写多了。我开始给那些场景排序,把最有代表性的 “老奶奶择菜” 放在开头,因为就是这个画面让我有了写文章的念头;接着写巷子里的日常场景,早餐摊、屋檐滴水、墙头的猫,让读者慢慢走进巷子的生活;然后写自己小时候在类似巷子里的回忆,把现在的场景和过去的记忆连接起来;最后再回到老奶奶的画面,收尾时写 “虽然巷子快要拆了,但那些温暖的瞬间会一直留在心里”,这样一来,文章就有了开头、中间和结尾,读起来也顺畅多了。
可就算这样,还是有很多不满意的地方。比如有些句子写得太啰嗦,“每次我放学回家的时候,都会看到邻居家的猫从墙头上跳下来,然后跟着我一起走一段路,一直走到我家门口的时候才会转身回去”,这句话里 “的时候” 太多,读起来拗口,改成 “每次放学回家,邻居家的猫都会从墙头上跳下来,跟着我走到家门口,再转身回去”,就简洁多了。还有些地方描写得不够具体,“老房子的屋檐会滴水”,改成 “老房子的屋檐垂着旧旧的瓦片,下雨天会滴水,一滴一滴落在青石板上,溅起小小的水花,像在地上画圈圈”,这样读者就能更清楚地想象出画面。
修改的时候,我还会把文章读出来。有时候看着屏幕觉得写得还行,一读出来就发现问题了 —— 有的句子读起来不通顺,有的地方停顿不对,有的词语用得太生硬。比如 “巷子里的人们都很友好”,读起来太笼统,改成 “巷子里的人都很熟络,早上见面会互相打招呼,谁家做了好吃的,会端一碗给邻居尝尝”,这样既具体又有画面感,读起来也更自然。
就这么一边写、一边改,从下午写到晚上,中间还煮了一碗面条当晚餐,边吃边盯着屏幕琢磨句子。直到晚上十一点多,才终于把文章改得差不多了。我把文章从头到尾读了一遍,看着那些原本零散的碎片,变成了一篇有温度、有主线的短文,心里像喝了杯热奶茶似的,暖暖的。
其实创作就是这样,没有什么固定的流程,也没有什么 “正确的方法”。它更像一场和自己的对话,从脑子里的一个小念头开始,慢慢收集碎片,再一点点把碎片拼起来,过程中会纠结、会迷茫,会删掉重写很多次,但当最后看到成品时,那种满足感是任何事情都替代不了的。就像把一堆乱麻慢慢理清楚,最后织成一条温暖的围巾,虽然过程麻烦,但成品却能带来满满的成就感。
有时候我会想,如果当时没拍下那张老巷子的照片,没随手记那些零散的句子,是不是就不会有这篇文章了?答案肯定是 “是”。所以现在我养成了一个习惯,不管走到哪里,只要看到有意思的场景、想到什么有趣的句子,都会随手记下来。因为我不知道这些碎片什么时候会派上用场,或许某天,它们就会在脑子里碰撞出火花,变成一篇像样的东西。
而且我发现,创作不一定要等到 “准备好” 才开始。很多时候,就是因为想太多 “我还没准备好”“我写得不好”,才迟迟不敢动笔。但其实,先把脑子里的想法写下来,哪怕是零散的、粗糙的,也比站在原地不动好。就像做饭一样,先把食材准备好,哪怕一开始切得不好看,炒得不好吃,多试几次,总会越来越熟练。创作也是如此,多写、多改、多积累,那些脑子里的碎片,总会慢慢熬成一篇篇像样的东西。
最后再读一遍那篇关于老巷子的短文,看着里面的句子,仿佛又回到了那个下午,看到了老奶奶择菜的画面,闻到了包子铺的香味,感受到了巷子里的温暖。原来,创作不仅是把脑子里的想法写出来,更是把那些珍贵的瞬间留在文字里,等到以后再读起,还能想起当时的心情和画面,这大概就是创作最美好的意义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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