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权威通报!厦门这158人被曝光!有人被罚上万元!-厦门警方抓捕

2023-04-24 05:24:17

 

  近日,市交通局运输事业发展中心和市交通执法支队通过i听厦门广播发布最新一期“曝光台”,42名驾驶员因非法营运、116名出租车驾驶员因行为违规被曝光。

  非法营运车辆驾驶员曝光台

  出租汽车驾驶员违规行为曝光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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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出租车

  主要违规行为

  01

  网络预约出租汽车驾驶员违反规定巡游揽客;

  02

  未取得有效《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业资格证》从事经营活动;

  03

  未取得岗位服务资格证件从事营运活动;

  04

  无正当理由拒载;

  05

  无正当理由中断服务;

  06

  不按照规定使用出租汽车相关设备;

  07

  聘用未取得《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业资格证》的人员,驾驶出租汽车从事经营活动;

  08

  未选择距离最短的线路绕道行驶;

  09

  不正确使用税控计价器;

  10

  将出租汽车交由无岗位服务资格证件的人员驾驶。

  变更车牌信息企图“瞒天过海”

  近日,有市民向执法部门反映,马巷公交车站旁时常有司机在拉客,可能存在非法营运行为。接到线索后,翔安交通执法大队执法人员立即对这一带的长停车辆进行排查摸排,并通过系统比对和现场观察,初步锁定一部丰田牌银灰色轿车有违法嫌疑。

  2月26日上午,执法人员蹲守在马巷公交车站不远处,经过一段时间的观察,发现这部嫌疑车辆再次出现,而且这次驾驶员在车旁多次与手提行李的乘客攀谈交流,在2名乘客将行李放入后备箱车辆时,执法人员迅速上前进行检查。

  经查,驾驶员苏某欲载2名乘客前往泉州水头,双方议价每人25元。驾驶员苏某对违法事实供认不讳,他说,去年自己因非法营运被查处过,为此,他还专门去变更了这辆车的车牌信息,结果还是被执法人员查获。

  处

  罚

  目前,该车因涉嫌非法营运已被执法部门依法暂扣。驾驶员苏某因未取得《出租汽车客运经营资格证》,擅自从事出租汽车客运经营的违法行为,将面临罚款两万元以下的行政处罚。同时,公安交警部门也将暂扣其驾驶证3至6个月。

  通讯员:王燕辉

  未取得许可却擅自从事汽车租赁

  2月25日17时许,停在厦门北站地下停车场的一部小车,引起执法人员的警觉。执法人员上前例行检查时,坐在驾驶座上的钟某表示:“这部车不是我的,是朋友的。”不过,他又很快改口说:“车从朋友那借的,每天需要支付800元。”

  执法人员当场电话联系车辆出借方鲍某,鲍某却否认有收取费用,只说是借给朋友。

  通过进一步调查取证,执法人员终于弄清了事情来龙去脉:出借方鲍某是经营二手车交易的,与车上的乘客小徐相识,小徐之前也曾找鲍某借过车。当天因为钟某需要用车,小徐便从中牵线搭桥,最终钟某向鲍某借得一辆宝马五系轿车,商议出租费用为一天800元,鲍某还要求先支付定金300元。

  2月24日晚,钟先生与鲍某签订借车协议后,正式交接车辆,并支付尾款500元。实际上,鲍某并未取得汽车租赁许可资质,不得从事车辆租赁经营行为。

  处

  罚

  目前,依据《福建省道路运输条例》的相关法律规定,违法当事人鲍某因涉嫌未取得许可,擅自从事车辆租赁经营的违法行为,已被交通执法部门依法立案,后续将面临交通执法部门对其做出的3000元以上30000以下的行政处罚。

  通讯员:沈文武、傅秋萍

  “智慧眼”再立新功

  集美交通执法大队执法人员在巡查过程中,借助车载“智慧眼”执法仪发现,有一部车长期在厦门北站地面停车场出没,同时“智慧眼”执法仪多次发出警报,显示该车辆异常。

  执法人员一方面组织人员对该车轨迹进行跟踪摸排,一方面核查数据发现,该车已于2022年7月办理“营转非”手续,网络预约出租车运输证也一并注销,目前是一部私家车,按规定不允许上路载客。

  2月22日16时许,该车驾驶员廖某带领着一名乘客准备上车,执法人员立即行动。而廖某见到执法人员,立即甩下乘客,拔腿就跑。

  跑了几百米后,廖某因体力不支瘫坐在地上,他对执法人员说:“我太累跑不动了,要配合调查。”

  另一边,现场的乘客告诉执法人员,自己要从厦门北站前往龙海第一医院看望家人,刚跟廖某讨价还价后双方商定以150元的车资前往龙海。

  处

  罚

  目前,该车已被依法暂扣,驾驶员廖某因涉嫌非法营运将面临交通执法部门两万元以下的行政处罚。同时,公安交警部门也将暂扣其驾驶证3至6个月。

  2月18日,交通执法人员在厦门北站重点区域开展例行执法巡查。当车辆行驶至岩顺路时,车载“智慧眼”发出“叮~叮~叮~”的警报声,原来前方正在行驶的一部小型普通客车曾被投诉涉嫌非法营运。

  执法人员紧随其后,等车辆在厦门北站出发层安全停车后,立即上前开展执法检查。经查,驾驶员黄某驾驶小型普通客车运载4名乘客,从泉州安溪前往厦门北站。

  乘客证实,他们通过朋友介绍电话联系司机乘车,商议本趟行程包车费为200元整,并已通过微信支付给驾驶员黄某。

  面对执法人员,驾驶员黄某坚称是帮朋友送人,然而他的手机界面却停留在收取乘客200元车费的收款界面。面对确凿证据,驾驶员黄某最终承认其非法营运的事实。

  处

  罚

  依据相关法律规定,该车因涉嫌非法营运已被依法暂扣,而驾驶员黄某将面临交通执法部门对其做出的2万元以下的行政处罚。同时,驾驶证还将被公安交警部门暂扣3-6个月。

  据了解,自2023年1月以来,厦门市交通执法支队已通过无人机、“智慧眼”执法仪、交运通APP等科技手段查处各类违法行为61起。

  通讯员:沈文武

  “金盆洗手”前再跑一单,结果…

  2月15日14时30分,交通执法人员在厦门北站发现,一部小车驶进地下停车场,在后座还有乘客的情况下,驾驶员停车熄火,自行下车走了。不一会,驾驶员带着一名乘客返回,就在乘客准备上车时,执法人员上前进行执法检查。

  未上车的乘客证实,他是通过朋友介绍电话联系司机,准备从厦门北站回家。而已经在车上的乘客说,他是通过微信朋友介绍,电话联系司机从第一医院上了该车,准备回石狮,并与司机商议车费为70元。

  驾驶员吴某承认了其非法营运的事实。他说,自己本来想着跑完最后一单就不干了,没想到在“金盆洗手”前被执法人员逮个正着。

  处

  罚

  根据《福建省道路运输条例》第六十条第三款的规定,该车因涉嫌非法营运已被依法暂扣,驾驶员吴某还将面临交通执法部门的行政处罚。

  通讯员:沈文武

  “三进宫”黑车落网

  2月2日夜间,集美交通执法大队安排执法力量,在厦门北站一带进行布控,现场查获两部非法营运车辆。

  当天21时30分左右,交通执法人员在厦门北站公交场站门口处对一部行迹可疑的新能源小型轿车进行执法检查。

  经查,车上四名乘客互不认识,他们下动车后在公交场站遇到主动打招呼的驾驶员,最后四人商量以拼车的形式回同安,车费共计100元。驾驶员也承认了违规载客的事实。

  经核实,这部载客车辆已经注销了网约车运输证,驾驶员现场无法提供该车的营运证件或其它有效证件。并且,这名驾驶员已经是第三次因非法营运在厦门北站被执法人员查获。

  22时40分,执法人员在同一地点对一部外地牌照小型轿车进行执法检查。车上的三名乘客证实,驾驶员在公交场站内主动招揽他们乘车,商议包车车费100元。

  处

  罚

  依据《福建省道路运输条例》第六十条第三款的规定,这两部车辆因涉嫌非法营运已被依法暂扣,两名驾驶员将被交通执法部门处2万元以下的罚款。同时,公安交警部门还将暂扣其驾驶证3-6个月。

  交通执法部门提醒:想要兼职载客赚钱,驾驶员需要培训上岗取得相应从业资格资质,车辆需要办理好相关营运证件,而后才能从事营运经营活动。切莫贪图利益,扰乱市场,否则将得不偿失。

  通讯员:沈文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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