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建部等8部门发文明确持续整治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的整治重点】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下称:住建部)网站23日消息,近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公安部、自然资源部、税务总局、市场监管总局、银保监

2023-05-09 06:47:17

 

【住建部等8部门发文明确持续整治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的整治重点】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下称:住建部)网站23日消息,近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公安部、自然资源部、税务总局、市场监管总局、银保监会、国家网信办发布关于持续整治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的通知(下称:通知)。通知明确多项因城施策突出整治重点。在房地产开发方面,涉及房地产开发企业违法违规开工建设;未按施工图设计文件开发建设;未按房屋买卖合同约定如期交付;房屋渗漏、开裂、空鼓等质量问题突出;未按完整居住社区建设标准建设配套设施。

在房屋买卖方面,涉及发布虚假违法房地产广告,发布虚假房源信息;捂盘惜售,囤积房源;挪用交易监管资金;套取或协助套取“经营贷”“消费贷”等非个人住房贷款用于购房;协助购房人非法规避房屋交易税费;违规收取预付款、“茶水费”等费用,变相涨价;利用不公平格式条款侵害消费者权益;捆绑销售车位、储藏室;捏造、散布不实信息,扰乱市场秩序。在住房租赁方面,涉及未提交开业报告即开展经营;未按规定如实完整报送相关租赁信息;网络信息平台未履行信息发布主体资格核验责任;克扣租金押金;采取暴力、威胁等手段强制驱赶租户;违规开展住房租赁消费贷款业务;存在“高进低出”“长收短付”等高风险经营行为;未按规定办理租金监管。在物业服务方面,涉及未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约定内容和标准提供服务;未按规定公示物业服务收费项目标准、业主共有部分的经营与收益情况、维修资金使用情况等相关信息;超出合同约定或公示收费项目标准收取费用;擅自利用业主共有部分开展经营活动,侵占、挪用业主共有部分经营收益;物业服务合同依法解除或者终止后,无正当理由拒不退出物业服务项目。来源:中国证券报中证网作者:王舒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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