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意了!2023年社保有调整

2023-07-07 14:31:02

 

又到了一年一度的社保年度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等缴费基数上下限调整的关口。今年的调整是怎样的呢?

近日,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财政厅、省税务局和省统计局联合印发了《关于公布2022年全省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月平均工资和2023年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基数上下限有关问题的通知》(粤人社发(2023〕22号)、《广东省失业保险条例》规定,对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等缴费基数上限进行了调整。执行期间为2023年7月1日至2024年6月30日。

(一)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缴费工资基数上下限:上限为2022年全省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月平均工资8807元的300%,即26421元;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工资基数下限为2022年汕头市所在片区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月平均工资7077元的60%,即4246元;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缴费工资基数下限为全省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月平均工资8807元的60%,即5284元。

(二)失业保险缴费工资基数上下限:上限为2022年汕头市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7730元的300%,即23190元;下限暂按我市最低工资标准1720元执行,如有调整再另行通知。

(三)工伤保险缴费工资基数:按参保单位职工工资总额计征。

以上是今年的调整,小伙伴们都了解了吧!欢迎大家评论区讨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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